打造阳光法治 凸显公平正义
——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纪实
近年来,为正确履行侦查监督工作职责,确保全市无错捕案件发生,进一步强化侦监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提高侦监干警的办案水平,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多策并举,不断增强学习,提升自身素能,提高办案质量,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责,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增强了司法权威。
规范行为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
逮捕作为刑事强制措施体系中最为严厉的一种强制措施,其适用的正确与适度与否,关系到刑事诉讼目的能否实现,以及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充分保障。近年来,安阳市检察院结合侦查监督工作实际采取措施,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提高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努力实现司法行为规范化、精细化,案件质量和效果不断提升。
2015年以来,该院突出办理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危害民生民利犯罪案件,坚守法律底线依法办理热点敏感案件,共办理案件2500余人,批准(决定)逮捕2200余人。
“质量是执法办案的核心,毫无讨价还价的余地。”安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常凤琳一再强调,“案件质量无小事,要下狠心解决,决不能因怕出丑而在对内监督问题上畏首畏尾。”该院在对内监督上“敢亮家丑、敢于揭短”,不怕影响考核成绩,使案件剖析、质量评查、备案审查的案件质量内部监控机制更加“常态化”。
以问题为导向,深入规范司法行为。该院将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定期开展案件质量交叉评查活动,抽调业务骨干,对随机抽查的案卷从实体认定、程序履行、法律适用、文书质量、卷宗装订等方面逐卷检查。对于卷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后的案卷进行复查,切实做到案件质量无误,法律文书齐全,从根本上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该院还严格按照“每案提审”的要求,做到所有审查逮捕案件均由两名检察人员提审犯罪嫌疑人;严格履行告知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的要求,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依法听取律师和当事人意见,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办案。
不断强化衔接,完善内部协调配合。该院要求两级院侦监部门加强与本院自侦、公诉部门的沟通,完善侦捕诉衔接工作机制,会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升逮捕案件质量。加强与控申、监所等部门联系,做好有关涉检信访案件处置工作以及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加强与案管、办公室、研究室等部门的联系,做好报表录入,及时报送信息、宣传、调研文章,按规定完成侦查监督任务。
积极把关强化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监督
2009年9月,高检院、省检察院分别召开电视电话会,对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改革作了统一部署和要求。安阳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门会议传达高检院、省检察院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改革规定,及时向侦查监督部门增加了编制、经费和物资装备,为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打下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安阳市检察院认真贯彻高检院、省检察院和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逐步改变了过去对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重配合、轻监督”的思想,严格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规则,不断强化制度建设、机制创新,全面履行侦查环节诉讼监督职责,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案件的质量不断提高,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更加规范,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该院以制度建设突破难点,确保侦捕诉衔接到位。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后,上级检察院侦监部门与下级检察院侦查部门、起诉部门存在的沟通渠道不畅问题比较突出,产生误解或者意见分歧也在所难免。针对这些问题,该院侦监处积极与两级院反贪、反渎部门沟通,结合办案实际,反复磋商,最后形成了受案“清单”、“双列席”、“双见面”等制度。
受案“清单”制度,就是将受理报捕案件时需要审查的内容以“清单”形式逐项列明,在案件接收过程中实行“三对照”,即侦查部门对照、案管部门对照、侦监部门内勤对照。受案“清单”制度的实行,将由于人为因素可能造成的疏漏降到了最低,案件受理审查程序更加简捷、规范、客观、透明,侦查监督部门和侦查部门都有了一本“明白账”。
“双列席”制度,就是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时,改以往“闭门讨论”为“开门讨论”,由侦查人员、侦监人员互相列席对方案件讨论会,就证据补充、社会危险性等问题进行沟通。
“双见面”制度改变了以往工作中“文来文去”的做法,在受理接卷、办结送达时,侦查、侦监承办人进行当面交流,解决了侦捕沟通手段单一、信息不畅的问题。
该院严格执法,确保逮捕条件落实到位。为更准确地适用逮捕条件,该院从事实条件、徒刑条件、社会危险性条件三个方面全面把握,整体衡量。在把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一逮捕条件时,为了改变重言辞、轻客观和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坚持做到“三个一致”,即审查侦查笔录、审查逮捕笔录、同步录音录像是否一致,审查询问笔录、讯问笔录、书证是否一致,审查侦查措施与讯问笔录是否一致,确保侦查活动真实、合法。该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对报捕案件量刑进行初步判断;参照以往同类案件的生效判决,对具体个案进行量刑定位;参照继续侦查取证的可行性,对未落实的犯罪事实刑罚进行估算,通过“三参照”,对犯罪嫌疑人可能接受的刑罚进行评估,指导逮捕措施的适用。
安阳市检察院还积极完善机制建设,确保诉讼监督到位。该院积极完善另案处理监督机制,促进公正执法;实行备案审查机制,促进规范执法;实行立案监督线索交办机制,增强侦查监督实效。自侦案件有其特殊性,但是执行法律规定没有特殊性。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过程中,侦监始终遵循“一体两翼”同重视、共发展的工作要求,坚持对外监督与对内监督并重,不断强化监督的刚性和规范性,全面履行侦查环节诉讼监督职责,加强对自侦案件的监督制约。为了让证据更扎实,让侦查行为更规范,在审查证据上,该市检察院严格把关,敢于较真,做到有理有据。为严防漏罪漏犯,该院还针对决定逮捕案件的证据、法律适用情况提出指导监督意见。2014年以来,该院制发继续取证、纠正漏捕等监督文书30余份。
依法监督敏锐捕捉侦查“破绽”
“审查案件时,我们精益求精,生怕漏掉任何一个细微的侦查活动问题。”安阳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连东说,“我们的工作就是要把‘问题案件’尽可能地解决在侦查环节。”
该院要求侦查监督部门对照法律法规、执法规范等规定,认真阅卷和依法加强讯问犯罪嫌疑人,监督侦查人员的取证是否符合程序法的规定和是否存在刑讯逼供、诱供等不严格执法的现象,一旦发现侦查活动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勒令其期限改正;对于违法性质、情节、后果较轻,对司法公正影响不大的工作失误或程序瑕疵,提出纠正意见。他们通过严把证据关、谨慎批捕,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共对270余人作出了不捕决定。
坚持理性监督,不断提升诉讼监督效果。在程序上,他们认真执行省检察院关于诉讼监督案件上提一级审批的制度,谨慎启动立案监督、追捕程序。办案质量上,他们突出监督重点,严格监督标准,及时跟踪督促案件的最终处理,提高案件有罪判决率。
积极拓展,不断扩展侦查监督领域。该院通过积极主动走访环保、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国土、林业等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查询“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关注新闻媒体相关报道,认真受理控告、举报、申诉等多种方式,摸排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案件线索,完善案件跟踪机制。两级检察院积极探索对刑事拘留、指定监视居住等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监督方式,部分基层检察院还通过定期查阅公安派出所卷宗的形式开展这一工作;加强对自侦案件非法取证、妨碍律师会见、违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非法扣押冻结查封涉案款物、不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等问题的监督。
2015年11月12日下午,省检察院举办了全省检察机关第四届侦查监督精品案件评审会,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蔡宁专门到会向获奖单位颁奖。安阳市检察院追捕的李玉军、牛生玉滥用职权、受贿案件被评为“全省侦查监督精品案件”。在办理该案中,安阳市检察院严格审核,层层把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赞许。
专项活动护佑民生保民利
2015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开展后,安阳市两级检察院积极投入到活动中。在侦监部门人员少、案件多、时间紧的情况下,该院多次向省检察院、市委、市政府汇报“两法衔接”工作,并争取资金70余万元对全市检察机关“两法衔接”平台进行了升级改造,工作人员通过集中培训、单独走访等形式,做到了接入单位无死角、无遗漏。目前,安阳市检察机关“两法衔接”平台已经纵向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横向覆盖全市两级行政执法机关134家单位。
安阳市检察院结合实际,规定了各县(市、区)检察院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工作重点,要求以辖区内高发、频发案件为监督目标,通过抓重点、抓典型实现以点带面,促进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全面推进。2015年年初,内黄县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网络平台查阅内黄县环保局行政执法案件信息时发现,该局办理的“六村乡张桑村一废弃鸭场内倾倒化学废物废水案”已涉嫌刑事犯罪,遂调取了相关卷宗。经审查发现,该县六村乡张桑村一废弃院落内一条深2.5米左右的沟,内有倾倒的黑色废液约190吨。经该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取样检测,该黑色废液系危险废物。内黄县检察院遂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督促公安机关迅速立案,尽快抓捕犯罪嫌疑人。目前,内黄县检察院已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以涉嫌环境污染罪批准逮捕,对涉案的其他3名犯罪嫌疑人启动了追捕程序。
安阳市检察院多次召开“两法衔接”联席会进行专题协调,凝聚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三方力量,增强打击合力,两个专项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成功办理了一系列危害民生民利的违法犯罪案件。安阳市检察院在查阅一起蔬菜农残超标行政处罚案件卷宗时发现,该市蓝天蔬菜批发市场内可能存在一个非法食品加工窝点,随即指挥两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积极参与、协调当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调查,配合公安机关查处了该起违法犯罪案件。公安机关从该市场“安阳市北关区海生猪血加工经销部”当场查获猪血、鸭血共1000公斤及大量硼砂、烧碱等添加剂。经检测,上述血制品中甲醛、硼等非食用物质严重超标。此案已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公安机关目前已对其立案查处。
“两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安阳市两级检察机关共监督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立案30人,审查逮捕此类案件近50人,对两名涉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职务犯罪嫌疑人决定逮捕。
放眼长远不断提升侦查监督能力
近年来,安阳市检察院高度重视队伍建设,认真贯彻上级检察院关于加强侦查监督能力建设的意见,把加强能力建设作为推动侦查监督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在理念引导、制度规范、案件质量、人员储备等方面下功夫,通过举行业务考试,举办实务研讨班,证据审查、法律文书及综合业务培训班,开展精品案件、优秀审查逮捕意见书评选等活动,使全市侦查监督队伍侦查监督能力不断增强,办案水平不断提高,为侦查监督职能的发挥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目前,“安阳侦监”已成为一个响亮的品牌。安阳市两级检察院侦监队伍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超过九成,其中硕士以上学历超过10人,2010年以来有8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在高检院、省检察院历次举办的侦查监督业务竞赛、精品案件评选、案件质量考评中,安阳侦监工作都走在前列,有两名同志进入全国业务比赛前十,有6名同志进入全省侦查监督业务竞赛前十。
多年来,安阳市检察院都是高检院、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联系点,在“两法衔接”、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审查逮捕职务犯罪案件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先后被高检院、省检察院推广交流。该院侦监处被评为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是先进基层党组织,三次被荣记集体三等功,八次被评为先进集体。(张书锋 于艳彬 司明凯 王学东 常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