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纪委公开通报了10起基层党员干部损害群众利益和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以此教育警示全区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
10起基层党员干部损害群众利益案件分别是:
1、额敏县杰勒阿尕什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黑布拉提·泽依拿勒汗以村民名义虚报草场面积,骗取草场补助款,并违纪开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2、裕民县江格斯乡原党委委员、副乡长龙卫新,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收受好处费,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额敏县玛热勒苏镇牧业村原党支部书记加巴希·吾克拜、村委会主任哈力比亚提·热合木拜,违规发包土地,并违纪坐支土地承包费,两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乌苏市夹河子乡阿拉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艾山江·艾买提违规坐支土地承包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沙湾县西戈壁镇独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克孜尔拜·沙尔散白违规坐支村集体收入,收受他人财物,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6、沙湾县西戈壁镇金河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建华违规套取小麦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沙湾县四道河子镇高头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岳文辉违规坐支集体土地承包费,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8、托里县扶贫办干事都拉提·哈布勒哈宰孜违规占用扶贫互助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托里县多拉特乡胡吉尔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加依那提·阿依达勒违规发包土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县那仁和布克牧场阿尔合拉特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图布登·多那违规篡改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款名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把主体责任放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既要选好用好干部、更要管好干部,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持续用力,继续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力度,坚持实名公开通报曝光制度,发挥好震慑、警示和教育作用。对压案不查、查案不力、瞒案不报,或者处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群众反映强烈却长期得不到解决处理的县(市)、部门(单位),将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9起基层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分别是:
1、塔城市和平街道办事处建设社区居委会主任王爱萍违规为其子操办“升学宴”,并收受礼金2.1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塔城市阿不都拉乡五户村党支部书记王泽虎违规操办“乔迁宴”,并收受礼金6.75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裕民县察汗托海牧场乔拉克加勒村村委会主任背山·木萨为女儿违规操办“升学宴”,并收受礼金和礼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额敏县上户镇知青村党支部书记石联合违规操办“升学宴”,并收受礼金1.9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额敏县也木勒牧场牧业一队党支部书记吾热孜汗·沙给多拉违规操办“升学宴”,并收受礼金2.7万元及一头小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巴音傲瓦乡干部巴合提努尔·马合苏提汗违规操办女儿“戴耳环”、“升学宴”,并收受礼金0.8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巴音傲瓦乡中心校教师拜山别克·玛合苏提违规操办女儿“戴耳环”、“升学宴”,并收受礼金0.7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托里县库甫乡郎古特勒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胡阿提·哈森木违规操办“升学宴”,并收受礼金1.9825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托里县库甫乡克孜勒加勒村村委会委员肉扎·哈比违规操办“戴耳环”,并收受礼金2.363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违规操办“升学宴”等案件的发生,反映了少数地方和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教育不力、监管不严,一些党员干部在执行纪律规定方面认识不清,还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
《通报》强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清醒地看到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是党性不纯、作风不正、奢靡之风的具体表现,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高度,坚决抵制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正之风,带头落实各项纪律要求,自觉抵制陈俗陋习,积极带动良好社会新风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