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完善和落实反腐倡廉制度示范点建设工作,近日,河南省司法厅党委制定下发《中共河南省司法厅委员会完善和落实反腐倡廉制度示范点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反腐倡廉制度示范点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推进步骤及组织保障等内容,注重上下对接、沟通协调、统筹安排、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
《意见》明确,建设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主要包括三大方面:职权行使监督制度、主体责任制度和监督责任制度。认真履行“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巡视巡察、重大事项决策、廉政警示教育、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制度,建立权力公开、行政裁量权基准、利益相关回避、廉政风险预警和处置等制度。通过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规范权力运行,使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纪律的警戒作用有效发挥;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制度保障;预防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
《意见》指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巡视巡察制度、权力清单和权力公开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内审工作制度、利益相关回避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制度、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制度等21项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完善,并明确了各项制度建设的责任主体部门,力求各部门分工明确,统筹推进,搞好配套衔接,明确操作细则,确保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时间为一年左右,从2015年11月启动,2016年6月初见成效,2016年底前检查验收。(董景娅 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