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市营山县法院为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促进法院法官廉洁,四项措施不断加强审务督察,切实转变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
一是充实督察力量。在监察室定期开展常态督察的基础上,由院领导带队,监察室、审管办、政治处和业务庭负责人组成的联合督察组,采取明查与暗访,接访与下访相结合的手段,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拉网式审务督察,全面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是狠抓督察重心。重点围绕干警上班迟到早退,不打脸卡,工作时间打游戏、玩股票、网购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重点查处对当事人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不正、司法不廉的行为,重点检查着装不规范、庭上玩手机、抽烟、接打电话、用语不文明等违反庭审纪律的行为。对当事人反映的不廉洁行为和线索坚决一查到底,从根本上杜绝“六难三案”。
三是创新督察手段。改进常态督察方式,形成以电子督察为主,专项检查、实地检查、事后追查为辅的司法督察形式。实现法院信息集控管理中心监控平台与数字化审判法庭信息系统、纪检监察信息系统无缝对接,不定期抽调查看诉讼服务中心、立案信访窗口、庭审现场、法院出入口的监控视频,足不出户便可实现远近距离,全方位、无遗漏、无死角的现场同步督察,情况更准、速度更快、问题处理更合理。督察发现问题时,当场截图监控画面留存证据,确保追责有据,在实地核查督察对象身份后出具审务督察告知书,及时查纠干警纪律作风问题。
四是突出督察实效。根据每个部门性质,细化量化督察指标和分值,将督察工作每月通报全院干警,纳入该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考核,对违反相关纪律的该问责的问责,该扣罚津补贴的当月兑现,对严重违反组织纪律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避免督察流于形式、走过场,达到立查、立纠、立改的良好效果。(张江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