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受局部民间金融风波影响,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借款案件不断攀升,案件数量呈现爆发式增长,榆林中院执行局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积极回应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司法需求,创新司法举措,不断在破解执行难上下工夫,为更快更好地执结涉金融债权案件,近日,榆林中院执行局综合处对立案庭移交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申请执行的14个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开展专项集中执行,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早日实现。
这次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采取的方式是集中送达、谈话、协调,针对的重点是对已查封但未启动抵押物处置程序的涉案标的为3.075亿元的标的物进行集中登记造册,整体移送司法评估、拍卖。中院执行局综合处提前两周通知14案涉及的全部被执行人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高新区支行代表在榆林中院大审判庭进行集中执行活动,要求各被执行人按时参加执行活动,并作表态发言。执行座谈会上首先对被执行人宣读了通告,告知了被执行人的权利与义务,如不按时履行,人民法院将会采取的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刑事责任。会上,执行人员向各被执行人解释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及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后果,并耐心解释了法律法规以及执行程序。
座谈会上,各被执行人主动签收了相关的执行法律文书,将自己的实际情况向法院记录,并将抵押物一一做了核对登记,纷纷承诺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积极配合处分抵押物来偿还所欠农行的贷款。各被执行人深知榆林中院发布的几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高消费令在社会上的反响,表示不会以身试法,一定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司法程序。对于各被执行人提出的问题及难处,执行局耐心听取和记录,并结合多年的执行工作实践经验,向各被执行人提出了建议与解决方案,推动案件抵押物先行协调处置,抵押财产进入执行程序,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早日实现。(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