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工作中,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司法局将人民调解工作与 “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干部联村”便民联动机制(简称“两说一联”)有机结合,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开通民情“直通车”,架起干群“连心桥”,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全省的现场会于9月份在富县召开。
积极推行“两说一联”机制
发动群众说事。在民间发生矛盾纠纷后,各级调委会积极发挥县、乡、村干部、老干部、老党员及处事公道正派、德高望重的人的作用,与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通过用拉家常、讲政策、讲道理等方式,以“群众要求说、登门入户说、急事及时说、主动邀请说、不便用卡说”为形式,按照“说、理、议、办、评”五个环节,讨论村级事务,化解矛盾纠纷,建设美丽乡村。邀请法官说法。法官作为法律服务者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渊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执法者的威严。各级调解组织充分发挥法官的优势,积极邀请法官在巡回审判中通过在田间地头、家庭院落、锅台炕头等形式,以“法制宣讲会上说、法律咨询当面说、行动不便上门说、调处纠纷现场说、见面不便电话说”为方式,在“宣传法治文化、调处矛盾纠纷、解答法律困惑、参与村民议事、提出司法建议”等方面同,向当事人和广大群众宣讲法律,把群众生活语言融入到法治思维和法律伦理之中去,化解矛盾纠纷。推行干部联村。做好干群工作,拉近干部与群众的联系,对于化解矛盾纠纷十分关键。富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县委从县级部门单位、乡镇抽调年轻后备干部派驻到各村担任第一书记联村蹲点、宣传党的政策、掌握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助力产业开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优势,通过干部联村的方式,架起了干部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桥梁,积极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
健全矛盾纠纷化解网络
成立1个县级人民调解中心,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司法局副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考核工作。成立11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指导中心,设立11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和246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基层矛盾纠纷的化解。在公安、工商、卫生、人社、住建、房管、农业、林业、国土、民政、金融、妇联、律师事务所等行业成立16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多层次、多领域化解矛盾纠纷。从县委、政府、人大、政协、乡镇(街道)、部门的两代表一委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各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干部职工中,通过司法局遴选、法院颁发聘书,组建了特邀调解员库,形成了各有特点、特色、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定期“坐诊”和“点调”机制。目前,全县1528名调解员中已有特邀调解员177名。
全力提高纠纷化解质量
引导人民调解员担任说事群众,聘请说事群众担任人民调解员。富县司法局、各司法所按照“六有”标准,积极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专业调解委员会建设,聘请相关领导、专业人士、群众代表、法律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为了解决干部在说事说法过程中说事不会说、会说说不好、说好不会写的问题,富县司法局通过召开县乡两级封闭式培训会和流动现场会,对乡镇领导、驻村干部、部门联村领导、联村干部、联村法官、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进行理论培训和经验交流,提高说事群众说事水平。同时将说事结果以人民调解委会员的名义,形成调解协议,真正规范了说事流程,达到了能说事、会说事、说好事的目的。充分运用“说事”机制化解矛盾纠纷。对于基层出现的矛盾纠纷或法院诉调对接分流出来的诉求纠纷,而且可以通过调解的形式可以化解的,统一由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按照纠纷类别进行分类,交由相应的调委会,邀请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受邀人民调解员接到邀请后,及时到达现场,了解案情,在向当事人解释法律规定的基础上,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定纷止争。2011年,羊泉镇在街道改造时,任某通过私自盖房阻挡施工,双方多次发生纠纷,后来任某起诉并败诉,案结了事未了,任某从此走向了长达四年的信访路。2014年4月份,该镇调委会协调法院、土地、城建等部门五次与任某一起说事说法,最终成功化解了这起纠纷,使这起长达四年的宅基地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来各级调解组织通过说事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76件,调处成功462件,调处成功率97%。在纠纷化解中宣传法律,在宣传法律中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既担当说事群众,又是法律宣传的主力军。人民调解员在说下乡说事的过程中,采取编发典型案例、举办法治讲座等方式,向基层群众宣讲与其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教育和引导基层群众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通过以案讲法,在矛盾化解中宣讲法律、教育群众,并指导乡村干部和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调处矛盾纠纷,调解不成的引导群众依法诉讼。全年共举办法制讲座40场次,以案释法13场次,举办法制培训班6场次,进学校、进村组宣传42期,受教育群众达52000余人次。
积极推行“两说一联”便民联动机制,助力于多无化矛盾纠纷化解,激发了社会力量,形成了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有序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连续六年实现了信访“三无”县目标,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董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