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立法更接地气?如何建立更有针对性的平台让基层群众的诉求得到更有效表达?近日,辽宁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会议在沈阳市召开,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设立了16个立法基层联系点,以此作为基层群众直接参与立法活动的重要载体。
这一创新举措将有利于制度设计更接地气,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省政府和省政府法制办更直接、更便捷地了解基层和人民群众在政府立法中的社情民意。
会议宣布了全省首批16个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名单,并进行了集中颁牌仪式,清原满族自治县、凌源市和绥中县三个基层联系点负责人围绕积极参与政府立法、做好联系点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省政府建立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九次全会的具体措施,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政府立法工作机制的有益创新。有利于提高省政府立法的科学民主化程度,有利于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有利于使制度设计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体现民意。
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姚明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附: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单位(共16个单位)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政府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政府
鞍山市:海城市人民政府
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政府
锦州市:义县人民政府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政府
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辽阳市:辽阳县人民政府
铁岭市:西丰县人民政府
朝阳市:凌源市人民政府
盘锦市:大洼县人民政府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
绥中县人民政府
昌图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