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做好立法工作 推进法治建设

2015-12-20 10:30  来源:深圳特区报

  “校车怎么管,请你来支招!”前不久,广东省深圳市法制办的网站上挂出了召开《深圳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的通告,引发市民积极响应。

  立法听证会、立法咨询会、立法民意调查……这一年,深圳市民发现,在制定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面,大家正拥有越来越响亮的话语权。“门”开得更大,法更“接地气”成为2015年深圳市立法工作新亮点。

  开门立法精耕细作

  在特区立法史走过20多年的今天,立法不仅要注重解决法律有没有的问题,更要切实解决法律适不适应、管不管用的问题。开门立法,精耕细作,全力提高立法质量已成为新的共识。

  2015年6月1日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大大提高了居住证的“含金量”,为国务院立法提供了经验,受到好评。这个条例仅在第一轮征求意见中,就收集到5000多条意见和建议,相当一部分在条例中得到回应。

  拟于本月底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议“二审”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征求意见的形式更有创新。条例在制定之初,市人大常委会就委托第三方民调机构,展开万人民意调查。

  当前,市人大正在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制定法规条例》,要求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的法规应举行听证,立法的全过程要向社会公开。可以预见,深圳市的立法之“门”将开得越来越大,立法也正在步入精细化时代。

  立改废释并举让法规更管用

  深圳市民出租房屋须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否则将面临巨额罚款。2015年8月,随着市人大常委会议通过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的决定,这项饱受争议并且基本形同虚设的制度正式“寿终正寝”。

  “如果说过去我们更加注重立法工作,2015年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以增强法规的及时性、针对性,让法规更管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的确,2015年以来,涉及交通、绿化、制定法规、失业保险等一批法规先后启动了修订工作。其中,《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的修订,建立了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并设定上限,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提供了法律依据,赢得各方“点赞”。

  释法,这种过去鲜少用到的立法手段,2015年也有突破。

  在12月底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议上,将对《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条例》的相关条文作出解释。

  “加强法律解释工作,不但能化解执法者在法律适用中的理解分歧,而且在推动科学立法方面将产生积极作用,是推动一流法治城市建设迈出的重要步伐。”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法规“体检”报告网上“晒”

  2015年,深圳市立法工作一项创新之举在全国引发关注——全市30多个单位的100多项法规实施情况报告相继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上“晒”出来,并向市民征求意见和建议。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在网站公布各单位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作为同时拥有两个立法权的城市,深圳目前现行有效的法规达160多部。如同人的身体需要定时体检一样,立法也需要“体检”,方能保持法治肌体健康。

  这次“体检”,就发现了不少问题,其中立法滞后于改革创新,新业态存在法规空白最为突出。针对这些问题,深圳市展开了新一轮的立法规划编制工作。

  如果说,每年由各法规实施单位提交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是对法规实施“年度体检”的话,那么2015年,深圳市还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对《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进行了立法后评估,这也是深圳市首次对由政府部门实施的法规进行全面“体检”工作。

  从原来的法规“不定时体检”,到每年“有计划体检”,再到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随时“体检”,一年来,深圳市立法“体检”体制不断完善,为精细化立法提供更强大依据。(李舒瑜)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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