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法院结合辖区实际,坚持三个原则,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坚持分类指导原则,结合主题教育活动,以“法治大讲堂”为载体,采用集中授课、分类指导的方式,大力开展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基层调解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二是坚持多元化原则,完善人民调解员志愿者队伍建设,大力吸收村(社区)离退休老法官、检察官和法律工作者参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特别是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吸纳社区广大基层党员积极参与调解工作;
三是坚持多方协作原则,充分调动广大志愿者的积极性,在社区社会组织中引入调解力量,利用其离得近、叫得应的优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一线。(钟灿 骆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