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在为期半年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11类违法犯罪人员被列为重点打击对象。
12月14日16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在乌鲁木齐市举行。在此次行动中,将“严打”11类违法犯罪人员,并对七类违法行为进行重点规范和整治。
自治区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案件侦办中,要对上下游犯罪追根溯源,全链条展开侦查,彻底打击。
对于提供电话线路落地、服务器租赁的非法线路商,要逐层追查到底。
对于提供银行卡服务的团伙,要顺线查清收集身份证、组织人员办理、邮寄、贩卖等每一个环节;对于提供手机恶意程序、木马病毒,公民个人信息,“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无线屏蔽器、“黑广播”等设备的团伙,要彻底查清非法编写、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各个环节。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自治区经信委、人民银行、自治区工商局、新疆银监局等23家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刘青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