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共同研讨公诉人举证质证方式改革

2015-12-17 09:45  来源:平安浙江网

  12月15日,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公诉专业委员会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召开公诉人举证质证方式改革研讨会,来自最高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的代表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法学院的专家学者共130余人参加研讨。

  研讨会上,浙江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沈雪中发言说,目前,检察机关公诉人举证质证还存在诸多不足,其中就包括举证质证的手段方式比较单一,“必须要充分利用现代的高科技手段、多媒体思路,提高出庭公诉的能力。义乌市检察院之前公诉的一起案子,公诉人的举证方式改革就令人耳目一新”。

  不久前,经义乌市法院审理,被告人毛某因犯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这起复杂的诈骗案顺利判决,与义乌市检察院公诉人首次尝试运用数据图表的举证方式不无关系。

  据了解,毛某等人诈骗、非法拘禁案是省公安厅、省检察院挂牌、跟踪督办的案件。2013年8月以来,毛某等人伙同“鸿泉寄售行”等多家典当行、寄售行,以无偿提供吃喝玩乐为铺垫,以谎称只需签字无需还款且能获得几千元好处费等为诱饵,诱骗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义乌闲散青年到典当行、寄售行签订高息借款合同,在被害人贷款期限届满而无力偿还时,又怂恿他们去“发展”下一轮借款对象,被害人如不愿配合,则向其父母追讨借款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强制执行。至案发,这伙人共诈骗百余人,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

  由于此案案情极为复杂,事实认定极为困难,刑民交叉争议较大,为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定性难题,义乌市检察院首次采用了数据图表分析的方式审查梳理案情,并在庭审中示证。

  庭审现场,义乌市检察院公诉人以数据图表分析的方式,对此案涉及的104起事实及犯罪嫌疑人与近百名被害人之间的纷繁复杂关系,进行了综合分析,并通过多媒体形式向法庭展示。公诉人首先用图表形式总结、归纳诈骗事实中的时间、借款人、担保人、出账行、出账人等主要涉案因素,并通过多张层层推进的案情图,理清案件层级架构,串联各涉案因素之间的逻辑关系,化繁为简,清晰展现案件全貌。然后,公诉人用饼图表述每笔借款的出账金额及金额去向,又以条形图揭示“借款”背后的诈骗实质。最后,公诉人比较了4家涉案典当行的出账比例、被告人毛某实际所得等多项数据,在庭上一一播放并详细解释,将此案中的诈骗行为与普通民事行为进行区分,拨开“高利借贷”的迷雾,有力指控了犯罪。

  “公诉人举证质证问题非常重要,是公诉人的看家本领,必须加强探索和实践,并建立配套措施,不断提高出庭公诉的能力和水平。”最高检公诉厅厅长、中国检察学公诉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陈国庆说。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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