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邹某光、黄某强、黄某宏等人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被福建省厦门市警方刑拘。这起案件是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以来,厦门警方破获的首起网络谣言案件。
刑法修正案(九)中,对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
该款内容为“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分析说,在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经常有一些虚假的信息发布在互联网上,让普通人难以分辨,对社会造成一些恐慌的心理。刑法修正案(九),将这一内容增加到刑法中,以约束这种行为。
这伙嫌疑人如果明知他们发布的消息不真实,没有核实信息来源,又在网上散布,可能会涉嫌到这项罪名。
厦门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信、编造、传播谣言,对于未经核实的消息,最好不要随意转发,避免触犯法律。(程午鹏)
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于2012年6月成立直属二分局,专门负责环保执法。[详细]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自治区公安厅厅长胡焯出席会议并讲话。[详细]
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主办 网站编辑部电话:010-83079355 | 招聘启事
Copyright 2015 www.chinapeace.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 14028866 号-1 中国长安网 © 2016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