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区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该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伟同志主持会议。
区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于12月4日至5日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郭金龙同志调研海淀时讲话精神,审议通过了《中共海淀区委关于制定海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关于递补中国共产党北京市海淀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和《中国共产党北京市海淀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决议》。在党组扩大会上,王伟检察长传达了崔述强书记在区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上就《中共海淀区委关于制定海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审议稿)》所作的说明,以及崔述强书记在会议结束时的总结讲话,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重点传达了区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中有关城市管理服务方面等会议精神。
结合当前形势和海淀院检察工作实际,王伟检察长就贯彻落实区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扎实学习,准确找准定位。
二是明确思路,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区域发展中的保障和引领作用。一方面,要强自身素质,要继续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狠抓人才培养,确保案件质量。另一方面,要通过明确的工作思路和具化的工作方式,实现各项检察工作和区域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
三是求真务实,扎实做好每一项具体工作。(赵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