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中院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

2015-12-15 16:24  来源:陕西政法网

  司法救助制度是国家司法机关在司法过程中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帮助的国家制度。近日,陕西省咸阳市中院少年法庭在每周一课学习中,认真学习了该制度。

  2015年12月8日人民法院报第三版全文刊发了《中央政法委、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结合《陕西省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该院少年法庭对制度进行了认真学习,并联系未成年人刑事、民事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对未成年人案件中确实生活困难当事人及其家属开展多种形式的司法救助工作,帮助其度过难关。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作为少年审判庭的法官,切身感受到因为家庭生活困难,引发的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甚至犯罪等问题,为消除未成年人成长的负面影响,该庭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引入多种形式,帮助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属渡过难关,让真正困难的未成年人在寒冷的冬日感受到司法的阳光,感受到公平、正义和社会的温暖。(路晓娟)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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