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宪法日这天,第一次走进法庭看法官断案,这是书本知识与庭审实践的有力结合,使我们感受到法律的力量和温暖,感受到法庭的庄严与肃穆,从而坚定对法律的敬畏。”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大学法政学院2011级学生阿不来提·艾海提参加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庭审后说。
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观念,新疆各级法院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为国家宪法日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并邀请媒体记者及社会公众观摩该院院史馆。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该院受理运输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的执行情况,同时还向辖区居民进行普法宣传。
在乌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远远便可看见悬挂的宣传标语,该院民一庭法官李勇刚正在现场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其间邀请群众参与旁听,庭审后,在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开展金融机构走访调研、法律知识考试、法院开放日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伊吾县人民法院深入农村牧区和社区,发放维文版和汉文版的双语宣传资料,通过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对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引导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日,乌市天山区人民法院举行向宪法宣誓活动。(杨舒涵 赵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