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10日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法院获悉,为防范违规过问案件的行为,确保公正廉洁司法,金华市法院系统全面施行过问案件记录制度,并印发相关细则规范内部人员记录、报告、追责等一系列程序。
市中级法院纪检组负责人介绍,全市法院干警在立案、审理、执行等案件办理各个环节中受到来自法院机关外部干预和内部非履行职责过问的,都要及时填报“过问案件信息记录表”,登记的内容包括过问案件人员的姓名、职务、时间地点方式、过问的具体内容等。
据介绍,法院内部人员存在违反规定过问案件情况的,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应及时查处,依法依纪予以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开展案件评查、廉政回访,发现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过问案件信息的,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