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汽车多、停车难是公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本就紧张的公共道路停车泊位还被少数长期不挪的“僵尸车”霸占,这一行为更是引起市民反感。回应赵平新等5位人大代表《关于加大力度解决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问题的建议》,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进行了多次办理。近期的反馈结果显示,全市已查处50多起占用公共道路停车泊位问题,福州市将把整治“僵尸车”变成常态工作坚持下去。
2015年初以来,福州市公安局依托“12345”政府公共服务系统,对市民反映的“僵尸车”占道问题,主动作为,积极处理。2015年9月,市公安局还下发《关于全面排查解决占用道路停车泊位问题的督办通知》,要求城区和各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再次对道路公共停车泊位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对于霸占公共停车泊位的,务必严肃查处,第一时间给予解决。同时要求各交警大队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截至上月初,市公安局共查处占用公共道路停车泊位问题50余起,其中仅长乐和闽清交警大队就清整出11个公共道路停车泊位。这些被处理的占用道路停车泊位问题,有的涉及单位车辆,有的涉及私家车,交警根据不同情况,予以拖车或对占用单位(个人)警告并责令改正的处理。
市公安局表示,整治霸占公共道路资源已被纳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常态工作,对于“僵尸车”或“趴窝车”已有相应处理办法,下一步要按这些办法坚持查办和清理整顿,做到规范停车秩序,还路于民。
据悉,对于车辆停放在道路上的,公安交管部门经核查确认符合拖车要求的,第一时间对车辆进行拖移;车辆停放在小区内公共道路范围的,警方将配合小区物业等相关单位予以处理。
代表们还在建议中提到,部分人为了霸占车位,用破桌椅、烂木头等在车位上私设障碍,对此情况公安部门表示,要调查实施行为主体,尤其是一些店主在店面门口乱占车位,对这些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依法查处。对于违反市容环卫管理法规的,要第一时间将情况通报给市容部门,由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 处罚。(李白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