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连日来,福建省漳州市各地交警依托全市12处客运站“点对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公园、广场等,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咨询点,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向过往群众详细讲解机动车乱停乱放、冲闯红灯,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证无牌上路以及非机动车、行人乱穿马路、不按信号灯通行、跨越护栏等违法和不文明行为的危害和相关安全出行常识,倡导“开安全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交通安全理念。
龙海交警大队开放警营,邀请重点车辆驾驶人代表到大队参观。大队分别组织参观者到驾驶人考试宣传教育室和交通监控指挥中心参观,起到警示作用。华安公安联合交通、公路等执法部门,利用宣传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宣传车沿着华安城区大同西路、大同路、平湖路一路开展环城宣传活动,让民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东山交警请来东山县文明交通志愿者等,分别到东山县西埔城区长途汽车站红绿灯、新华书店红绿灯、旧县医院路口、电信大楼红绿灯、海魁红绿灯路口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诏安交警大队联合属地道安办深入四都、桥东、深桥等乡镇主要路段设置宣传点,向过往农村群众分发《致全县电动自行车车主、驾驶员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1万多份,接受群众关于交通管理、交通安全方面问题的咨询。(潘潞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