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福建省司法厅获悉,2015年1-11月,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累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9万件,受援人数达4.3万人次,为受援人免收法律服务费用0.99亿元,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6.5亿元。
据悉,该省法律援助工作在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上取得较大进展,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实现全覆盖,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并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逐步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黄廷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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