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丽容:延迟退休?那就多给群众服务几年

2015-12-11 21:33  来源:南方法治报

工作中的郑丽容总是一脸亲切的笑容

  2015年2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审判长郑丽容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在此次评选出的300名“全国三八红旗手”中,来自法院系统的仅有6人,郑丽容是其中一位。近日,郑丽容向记者分享了她精彩的成长故事。

  1994年,郑丽容离开教师岗位,进入法院工作,从一名内勤人员成功转变为一名优秀法官。如今的她,虽已临近退休年龄,但仍像年轻时一样干劲十足,每天伏案工作,加班加点,忙得不亦乐乎,每天最津津乐道的还是自己办过的那些案件。有人告诉她,退休年龄可能要延迟了,她拢了拢头发,爽朗地笑道:“那好啊,那就多给群众服务几年,过早地闲下来,我还不习惯呢。”

  威严善断,平息涉1.1亿元纠纷大案

  法官难当,审判监督庭的法官更难当。因为在每一宗再审案件维持原判或改判的背后,除了要对法律有准确的把握之外,法官还需妥善处理各种棘手的状况。在这方面,郑丽容可谓是游刃有余。

  2007年,澳门中×公司联合上海康×房地产公司在中山投资成立某联合房地产有限公司,并签订协议,约定由澳门中×公司支付上海康×公司投资款6900万元,将该联合房地产公司名下422亩土地的使用权归澳门中×公司。结果,澳门中×公司仅支付了10万元后就再不履行协议。为此,中山中院依据广东省法院另案生效民事判决将涉案442亩土地强制执行,不料遭到澳门中×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的强烈反抗。他认为,中山中院强制执行了本属于他的财产,要求确认该执行行为违法,还要求法院赔偿其损失1.1亿元。期间,陈某不断到处闹访,并在媒体上大肆宣扬法院枉法、有黑幕,各大境内外媒体纷纷转发,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中山市委、法院几次向他释法,他非但不肯接受,反而一再通过非法偷拍、偷录等手段扩大事态。2007年,陈某以其联合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名义向广东省高院申诉,要求确认中山中院的执行行为违法。

  郑丽容是该案的主审法官。了解案情后,她加班阅卷,梳理此案的争议焦点。在庭审过程中,她发现陈某带来的旁听人员试图非法偷拍偷录,立即给予训诫,并释明相关的法律规定。陈某的态度开始转变。

  庭审后第二天,陈某方一名自称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公职人员与广东省高院联系,要求阅卷。经审查代理手续后,郑丽容发现他不是代理人,就拒绝了他的要求。但郑丽容还是将他叫到办公室,作进一步沟通,从而得知他曾经在最高检工作过、熟悉法律,就向他分析事实。通过交谈,他主动表示愿意协助做陈某的工作。但数天后,陈某的代理人蔺某就打来电话,称如果此案不公正审理,他将在网站上进行曝光。郑丽容随即回应道:“那好啊,欢迎监督,欢迎提出问题,如果愿意,现在就能在电话上探讨法律问题……”经过一个多小时的争论,蔺某表示心服口服。此后,他再无过激言论和行为。

  最终,广东省高院裁定,确认中山中院的执行行为合法,没有违法。陈某心平气和地接受了这一裁决,没有继续闹访。该案就此平息。

  最大挑战:处理好家庭和事业的关系

  “对于每一个职业女性来说,面临的最大挑战和考验,莫过于如何处理好家庭和事业的关系。”2015年6月24日,郑丽容在广东省妇联组织的第46期中青年女干部培训班作岗位报告时这样感慨道。

  郑丽容回忆说,2013年8月,自己的独生女儿即将临盆。而快要当外婆的她,却正在为一起历时8年、三级法院四次审理都未尘埃落定的财产损害纠纷案而忙碌着。

  当事的两家公司因履行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后,从2004年起共先后引发5宗纠纷。双方积怨很深,矛盾非常激烈。

  由于该案法律关系复杂、涉案数额巨大,郑丽容收到案件后,在两天时间内加班阅完了20册卷宗。庭审时,双方争议很大,但都提不出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就连鉴定机关都说无法鉴定。双方经过多次自行协商,均无结果,遂要求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然而,由于涉案利益巨大,申诉方几次反悔,后又要求调解,被申诉方也拿不出具体的方案,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这一天,自己的女儿开始阵痛反应,送入医院待产。郑丽容一下班就赶去医院,整夜在产房外等待,心里既焦虑,又激动。第二天早上,单位突然打电话给郑丽容说,申诉人又到法院要求调解,郑丽容于是立即前往单位。

  经过整整一个上午的努力,郑丽容终于促成该案连同另外4宗在基层法院的执行案件一并调解成功,并在当天下午履行完毕。当她急急忙忙再次赶到医院的时候,小外孙早已出生。女儿埋怨地说:“你的当事人永远比我重要,这么重要的时候,你都不在我身边。”

  郑丽容说,每每想到此事,她就感到非常内疚,“为了弥补对家人付出的不够,每逢周末,我就早早地到菜市场买好吃的给他们吃,也尽量争取好的表现,让他们高兴”。

  人物简介

  郑丽容,1980年参加工作,1994年从教师行业进入梅州市丰顺县人民法院工作,2007年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现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审判长、全省女法官协会理事。曾连续8次被所在中院评为办案能手、调解能手、优秀共产党员等。调入广东省高院后,连续3次获得年度办案冠军,3次获得年度嘉奖,3次立功;2010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011年获得广东省直机关2008-2010年度“巾帼建功先进个人”;2013年被授予广东省“三八红旗手”称号;2015年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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