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省成都市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四川省检察院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部署,重点实施“优才、育才、铸才”三项人才工程,着力打造一支以高层次人才为引领、以骨干人才为支撑、以后备人才为基础的检察人才梯队,为争创全国一流检察机关奠定坚实的人才之基。
遵循规律科学优才:
强化实训选拔培养业务尖子
成都市检察院不断优化人才成长观念,遵循人才成长规律,采取体验式培训方式切实增强培训实效,紧贴检察工作实际开展检察实训。
2014年5月,该市检察机关选派32名公诉部门业务骨干,前往国家检察官学院北京分院,参加由北京市检察院组织的公诉业务技能实训,提升业务部门检察官的专项业务技能、实务操作技能,强化培养技能型和实用型人才。2014年以来,还分批次选派自侦部门骨干和民行部门骨干到吉林、广东参加查办职务犯罪业务及民事行政业务技能实训,将学习到的实训经验深度内化,结合成都市检察工作实际和人才队伍现状,在侦监、公诉等业务部门全面开展业务实训。
截至目前,成都市检察院公诉、侦监、自侦、控申等业务部门共有388余人次参加了实训练兵,干警素质得到大幅度提升。自检察业务实训开展以来,新增国家级竞赛获奖选手6名,新增省级竞赛获奖选手40余名,检察业务实训已成为该市检察业务尖子迅速成长的重要推动力量。
着眼长远深度育才:
实施“导师制”培养骨干人才
成都市检察院着眼于检察队伍的中长期发展,将检察人才建设放到最高检、省检察院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的大盘子当中,拓展人才培养思路,实施“导师制”培养骨干人才,逐步解决检察人才队伍中坚力量不足、骨干人才成长缓慢的难题。
2015年3月,成都市检察院启动首批全市检察机关“导师制”骨干人才培养工程。共分7个门类,在检察系统内外选聘兼职导师23名,在全市检察机关确定培养对象54名。导师通过授课、旁听办案讨论、指导撰写法律文书、指导办理大案要案等措施对培养对象开展“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定向培养。除导师对学员定向培养外,培养单位还安排培养对象旁听检委会案件讨论、外出学习考察、参加高层学术研讨等活动。该院每年对该项工作开展考核,一年培养期满导师及培养对象开展互评,根据互评情况确定优秀人员名单,导师的指导成效及培养对象的进步情况,作为导师和培养对象提拔任用、评选先进的参考之一。
“导师制”实施9个月以来,导师采取讨论式、讲授式等多种方式为培养对象授课2次以上;指导培养对象撰写论文,其中部分学员论文在国家级期刊上刊发;部分培养对象在导师的指导下,承办了重大疑难案件。
多措并举高端铸才:
推选业务专家培养领军人才
领军人才是队伍之魂,其释放的正能量能对队伍产生强有力的带动、引领和示范作用。
2013年,成都市检察院创新开展市级检察业务专家评选。研究出台《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专家评审和管理办法(试行)》及评审细则,并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严格评审,评选出首批“成都市检察业务专家”10名。对评选出的业务专家采用多种措施加强管理、培养和激励。任职2年以来,在任的8名专家共有16篇论文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其中2名专家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文章5篇,有3名专家承担课题并成功结项。从首批专家履职情况来看,专家能积极开展课题调研、参与检察人才培养指导、创新开展工作,切实履行了专家职责。近期,该院将在全市检察机关启动第二批全市检察业务专家评选,通过评选专家,发掘培养更多的领军人才,为参评更高级别业务专家打下牢固的人才之基。
2015年6月,成都市检察机关共有3名同志当选为第三批“四川省检察业务专家”,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有全省检察业务专家7名。按照最高检、省检察院相关文件要求,11月,该院推荐2名同志参加第四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评审,截至目前,共有2名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甘奇慧 谷萍 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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