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贵定法院多举措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

2015-12-09 14:34  来源:法制生活报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定县法院自被确定为贵州省司法改革试点法院以来,在省高级人民法院、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具体指导和贵定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优化审判组织为切入点,以员额制为基础,以责任制为核心,以监督制为保障,以绩效制为支撑,制定了“1+17”配套制度,扎实有效推进试点工作,形成了“一个目标”、“措施到位”、“取得成效”的贵定县法院司法改革新模式,审判质效稳步提高,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和省、黔南州、贵定县各级领导以及社会的充分肯定,司法体制改革取得新成效。

  A 围绕一个目标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改革的目的,就是要提高审判质效、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黔南州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亮海说,贵定县法院正是围绕着这样一个目标,在贵定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以优化和调整审判组织为切入点,结合贵定县法院的实际,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贵定法院的改革试点工作能否为贵州省司法体制改革探索出一条切实可行的新路子,为全省乃至全国司法改革探索出可借鉴的宝贵经验?这是上级法院的期许,更是贵定县委及贵定县法院领导班子思考的重心。

  正是居于这样的高度重视和认识,贵定县委成立了县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列为贵定县2015年十大改革任务。

  同时,贵定县委多次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共贵定县委关于全面加强依法治县工作意见》,明确把支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纳入意见之中,要求贵定县法院抓住改革契机,加快改革进程,推出改革试点经验。

  一系列的举措,为贵定县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积极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及政策支持。“能否稳步推进司法体系改革,首先要解决两方面的问题。”贵定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蒙顺清说,一是制度的建设,二是法官的职业化。

  贵定县法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针对制度建设,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稳步推进改革试点任务为目标,制定了“1+17”制度,主要内容涵盖:实行以案定员,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完善司法责任,确保司法公正;落实以案定补,探索职业保障;细化司法监督,彰显司法为民四个方面。

  自司法体制改革以来,贵定县法院审判质效稳步提高,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公正有序的发展环境。

  B 实行以案定员组建新型审判团队

  2015年1月16日,贵定县法院完成了第一批入额法官选任、审判团队和其他团队组建工作。制定和修订《贵定县人民法院法官入额选任管理工作方案》。根据司法规律和岗位职责,突出法官在司法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把现有人员分流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对各类人员的定义、岗位、职责等问题进行了明确的界定,确保不同类型人员各司其位,各尽其责。

  根据贵州省司改领导小组《试点方案》中关于“法官占40%,辅助人员45%,司法行政人员15%”的规定,贵定县法院结合案件数量,通过开展履职意向调查、双向选择、采取竞争性选拔等方式选拔第一批入额法官18名,明确一线裁判法官11名;明确法官助理20名、司法行政人员9名。同时,打破庭室架构,优化审判组织结构,以案定团,由11名一线裁判法官组成新型审判团队。

  “司改后,为我备配了法官助理,让我从以往繁杂的行政事务中和辅助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专心研判案件,审判质效明显提升。”法官向正荣说。

  目前,贵定县法院建立了3个一线审判团队和1个机动审判团队。每个审判团队实行“扁平化”管理,设置团队主管1名协调日常相关事务,但不得干涉团队主审法官办案,不设固定审判长,主审法官之间地位平等。普通程序案件裁判文书由合议庭成员共同审核,审判长签发,简易程序案件裁判文书由独任法官签发。同时,成立立案团队、执行团队、审判监督团队、司法警察团队和司法行政团队5个审判辅助团队,服务审判中心工作。“我们法官现在承办的案件都由我们的立案系统随机分配,去除了以前人为分配的管理模式,让我们的办案程序更加透明,办案效力得到了更大的提高。”法官喻正勇说。

  “完善司法责任,确保司法公正。遵循司法规律,改革审判组织,是试点工作的核心。”贵定县法院副院长杨朝忠说,为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该院完善了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确保司法公正,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以“天平先锋”党建建设为载体,在每个团队设立党小组,加强党建工作,大力助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其次,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制定了《审判团队与其他团队职责分工办法》、《错案及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明确法官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确保办案责任落到实处。

  “司改后,我院制定错案及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加大了对法官的监督力度,并通过以案定补的办案绩效制提高法官职业待遇,法官的职业尊荣感得到提升。”法官王燕说。

  C 尝试以案定补探索法官职业保障

  司法体制改革的另一核心就是法官的职业化。去行政化后的法官如何能更好地在制度上、机制上、职业尊严上得到更好的保障,这也是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更加深入思考的问题。

  为探索建立符合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职业特点,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体系,贵定县法院制定出台了《贵定县人民法院审判团队(主审法官)办案绩效以案定补暂行规定》。“司法体制改革前,分管领导的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是三权合一的。司法体制改革后,分管院长不再签发非自己主审的案件的裁定文书,审判权已经剥离出来了,那么分管院长如何行使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呢?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通过指导案件留痕制度,对部分类案实施指导;二是通过对案件程序性事项审批实施管理;三是对重大疑难复杂新型的案件亲自主审,以示范庭审指导法官规范办案;四是通过主持审委会,法官联席会、案件通报会、案例评析会等统一法官的思想认识,统一类型的裁判标准。”杨朝忠说。司法监督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司法公正,彰显司法为民,好的监督机制既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又利于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基于此,贵定县法院制定了《院长、副院长指导案件留痕暂行规定》等制度,明确划分各级人员权力,规定权力行使相应责任。

  此外,为了更好地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建设,贵定县法院制定了《案件流程管理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审判团队办案绩效考评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以此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和绩效考评机制。

  贵定县法院还建成了高清数字法庭,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司法活动实行监控,全程录音录像,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同时,引入第三方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制定《第三方案件评查办法》,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律师等代表组成第三方案件质量评查组人才库,随机抽取人才库成员组成评查组,对固定类型案件进行评查。

  D 因地制宜改革审判质效和公信力“双提升”

  解决了制度与人的问题,有了良好的基础,贵定县法院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朝着良性发展的轨迹行进。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和保障体系的搭建后,该院司法审判质效稳步提高,改革试点任务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该院人力,物力向办案一线倾斜,相关配套制度实际运行,自审判团队组建运行以来,审判质效稳中有升。

  截至2015年11月30日,贵定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45件,审结1624件,结案率88.92%,同比上升2.11个百分点。其中,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同比上升24.60%;上诉案件改判率同比下降了2.23%;发回重审率同比下降1.83%;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下降3.84天;简易程序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下降6.51天;普通程序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下降5.57天;当庭裁判率同比上升29.25%;当庭文书送达率同比上升44.95%;法官人均结案数同比增加59.91件;裁判文书公开率达到了100%。该院全面实现案件诉前走访100%、审前走访100%、判后回访100%的三个“百分之百”。“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永远在路上。”蒙顺清说,贵定县法院通过一系列的司法改革措施,已经基本确立法官的办案主体地位,人人争当法官的氛围已经形成,法官的职业保障制度初见成效,相信有了这一系列的政治、组织以及业务的保障,该院的试点工作将能稳步推进,逐步完成。该院因地制宜的改革措施,将为贵州司法体制改革的完善打好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王燕薇
相关报道
更多> 图片报道
更多> 信息联播

习近平:推动改革落地生根造福群众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强调:鼓励基层改革创新大胆探索,推动改革落地生根造福群众 [详细]
更多> 中央动态

李克强:催生新动能实现发展升级

创新是国家强盛和社会进步的不竭动力。技术革命对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实现发展升级起着极为关键的作用。 [详细]
更多> 权威发布
更多> 视频
更多> 图解
更多> 长安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