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城管执法部门推广“律师驻队”工作模式

2015-12-08 19:12  来源:南方日报

  记者近日从广东省深圳市城管局获悉,深圳将在城管执法部门中全面推广“律师驻队”工作模式——城管执法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由律师事务所派专业律师进驻城管执法部门,由其监督和规范执法。为执法队伍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法制培训,并协助开展法制教育工作。

  深圳市城管局副局长綦文生介绍,“律师驻队”工作模式最初由南山区沙河街道执法队进行尝试,一经启动即取得了显著的效果,“特别是针对人口密集、结构复杂、流动性大的城中村、商业街等乱象频繁的区域,通过引入专业律师资源监督和规范城管执法工作,推进和落实行政处罚,使城管执法的每一个环节都处在法律框架之下,改变了城管执法难、处罚难、执行难的局面。”

  律师全流程参与执法

  据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工作安排,未来深圳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将根据各自辖区面积、人口数量和执法实际,在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中约定1至2名律师。

  “驻队”律师的工作职责包括从执法程序、法律依据、案件证据、文书案卷等环节为城管执法部门的日常执法工作提供综合咨询服务,对执法过程中遇到法律疑难点提供专业意见;协助城管执法部门做好辖区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增进居民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理解、对城管法规的了解;对内定期组织法制员、执法队员、协管员等进行法制培训,提升城管执法队伍整体执法水平等。

  这意味着,今后深圳城管执法部门将在执法全流程接受专业律师的监督和指导。

  妨碍执行公务案件将由律师介入

  “行政处罚相对人不主动执行的,发《律师告知函》督促执行。行政处罚相对人仍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符合法定条件的,将由驻队律师代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规定,“驻队”律师需要按照城管执法部门要求推进执法工作,代理行政处罚的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民事诉讼,参与相关听证工作等。

  妨碍执行公务案件今后也将由“驻队”律师协助处理。“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在全面了解事件经过、审查相关证据材料后,提出对案件处理的法律指导意见,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跟进公安机关对案件的立案和处理情况。”

  此外,这支专业律师队伍还将对重大、复杂、疑难的执法行动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及时提供法律对策,减少法律风险,化解执法矛盾,确保城管执法工作的合法性,并为在城管执法工作中遭受人身伤害的执法人员及其家属提供法律服务,为所在街道城管系统低收入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据悉,目前深圳市、区、街道三级执法部门已开始根据《关于推广“律师驻队”工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进行服务购买。今后“律师驻队”在深圳城管系统将实现全面覆盖。在“律师驻队”工作实施过程中,城管执法部门被要求对相关工作标准、管理办法、工作纪律做出相应调整。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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