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新乡市司法局正式签署《关于共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合作框架协议》,通过五大方面23个条款开展全面合作,营造新型“法官——律师”关系。
2015年以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成为热门话题。新乡市中院、市司法局经过充分协商,共同签署了《共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将通过多项措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协议》实施后,法官和律师将在司法裁判成果、业务培训资源和业务信息资料等方面实现共享,并实现职业互评、工作互议和互相监督;建立法官、律师违法违纪投诉查处反馈机制,相关部门严格依法处理违纪案件,相关处理情况相互函告或在联席会议上通报。法官和律师还将共同组织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适宜的社会公益活动,塑造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良好形象。
新乡市中院院长袁荷刚表示,共建法官与律师职业共同体,旨在建立法官与律师之间相互尊重、相互协作、相互独立、相互监督的良性互动关系,搭建规范、有序、畅通、有效的交流平台,营造透明、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共同维护法律权威与社会正义。(李虎成 景永利 李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