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怀柔检察院规范法律文书说理与公开工作

2015-12-08 14:36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2015年,北京市怀柔区检察院依托统一业务应用平台,采取四项举措,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法律文书说理与公开工作,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转变观念和思路,将释法说理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

  从原来的仅在审查起诉阶段程序性听取一次被害人意见,转变为“三主动”,将释法说理工作贯穿案件始终。

  二、依托不同平台,创新释法说理形式

  依托检察联络室,对社会公众进行释法说理,每月1日选派干警到检察联络室驻点,做好接待、受理、收集、宣讲等日常工作。依托普法宣传活动,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活动。根据本区查办案件特点,通过开展法制课、图片展等群众易于接受的形式,先后组织干警在怀柔区九渡河镇、杨宋镇针对农村迷信诈骗、升学诈骗、传销等多发犯罪进行宣传预防。依托法治宣传节目,挑选群众关注度高、反响强烈的案件或典型案例为素材,穿插检察官对涉案相关法律条款的解读、案件剖析和预防提示,寓教于法,让观众在耳濡目染中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法治意识。

  三、做好法律文书公开,以公开倒逼司法规范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部分文书遣词用句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审查报告中存在错别字等情况。

  一是将法律文书制作工作提升到“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高度上来,切实提高干警责任感,做到精益求精,确保每一份法律文书无瑕疵、成精品;

  二是以全市精品法律文书为范例,围绕法律文书的体例格式、语言文字、事实表述、论证说理等四方面,开展文书制作的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文书制作能力;

  三是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适应开放、透明、信息化发展趋势,应当公开的法律文书做到“敢公开、快公开”,并不断完善法律文书出口审核制度和法律文书公开机制。

  四、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提高释法说理能力

  一是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北京市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加强释法说理工作的规定(试行)》、《怀柔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接待来访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工作规则》等规定,切实提高释法说理的规范性和统一性,确保释法说理有章可循。

  二是积极开展口头释法说理模拟演练等专题培训,增强释法说理的规范化、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干警释法说理能力。

  三是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由经验丰富的案件承办人定期交流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引导青年干警从不愿说理、怕说错理,转变为敢于说理、主动说理、擅长说理,释法说理的主动性不断增强。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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