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吐鲁番提出十三项举措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2015-12-08 11:15  来源:新疆平安网

  近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政府办了解到,吐鲁番市日前印发了《吐鲁番市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提出十三项具体举措,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解决审批环节多、时间长、随意性大、公开透明度不够等问题,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水平。

  这十三项举措是:严格控制新设行政审批,未经人民政府公布确认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实施审批;禁止变相审批,严禁违法设定行政审批事项等;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行政审批科室向统一的政府服务机构集中;推行受理单制度,对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要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细化编制服务指南,列明各项相关内容,做到具体翔实、一目了然;制定审查工作细则,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清理规范前置条件;清理规范前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许可事项限额;清理规范行政审批收费;探索推进并联审批等工作;积极推行网上集中预受理和预审查,创造条件推进网上审批。

  《意见》强调,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激发市场社会活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减少权力寻租空间、消除滋生腐败土壤,确保行政审批在法治轨道运行,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法治政府。

  《意见》强调,要强化监督问责。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公开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公开行政审批的受理、进展情况和结果等,实行“阳光审批”。要依法保障申请人知情权,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及时、耐心解答申请人有关问题。要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明确各层级监督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行政审批相关规定、失职渎职的经办人员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盛瑜)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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