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都匀法院出台规范保全担保工作通知

2015-12-08 09:07  来源:法制生活报

  为进一步规范财产保全担保工作,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日前,贵州省都匀市法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全担保工作的通知》。

  通知规定,人民法院的保全工作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不得强制要求担保形式或设置额外条件影响当事人行使保全权利。同时明确,保全担保形式有实物、现金、权利凭证担保、银行、经保监会批准备案的保险公司等有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的担保等,以上担保形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组合适用。这标志着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得到法院的认可并适用。

  司法实践中,常会遇到有的当事人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状况,判决书成为一纸空文。为解决这一难题,该院出台通知,进一步规范保全担保工作,促进保全担保形式的多样化,有效提高案件保全率,避免“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发生。诉讼保全保险担保机制的引入适用,既降低了当事人诉讼门槛和维权成本,维护了弱势当事人的权利;同时,一旦因为诉讼保全错误造成诉讼保全被申请人财产损失,保险机构会在第一时间内向诉讼保全被申请人进行赔付,大大提高了案件执行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为提高司法公信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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