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安康市综治办召开全市网络舆情应对和依法处置工作专题会议,听取了各县区、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梳理总结创新经验做法,分析研判突出问题不足,研究部署解决对策措施。各县区综治办主任及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安局、市网信办、市工信局、市信访局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吴家仲对下阶段全市网络舆情应对和依法处置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会议认为,当前以互联网为主要传播途径,以微博微信为主要代表的新兴传播媒体快速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生态、公众参与方式,也给政法综治工作带来了全新挑战:
一是对国家政治安全带来挑战。政法领域一直是境内外敌对势力和邪教组织关注的焦点,经常借助新兴媒体上传负面信息、发表反动言论,煽动民众仇视政府,妄图挑起事端。
二是对社会和谐稳定带来挑战。当前,我国的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触及的深层次矛盾逐渐增多,短期矛盾和长期矛盾相互叠加,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种潜在挑战和风险凸显。在高度开放、共享、交互的新媒体时代下,社会矛盾很容易被诱导、放大、激化,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甚至引发社会动荡。
三是对政法机关执法办案带来挑战。在新媒体“聚光灯”下,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时刻处于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执法司法的任何一个细节都会受到社会普遍关注,任何一个工作失误都可能被放大扭曲,任何一起普通案事件都可能掀起舆论风暴,甚至诱发社会危机。
会议指出,网络已是当前意识形态斗争的最前沿,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就是守护国家主权和政权。互联网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互联网是平安建设的“最大变量”,网络意识形态斗争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近年来,全市政法综治机构高度重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积极开展打击网上政治谣言和网络涉法舆情监测、应对、依法处置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软。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网络意识形态斗争性质、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有的只要事不关己就做“沉默的大多数”;有的同志不学网、不上网、不熟悉信息网络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面对挑战不敢出手、不善作为,应对不及时、处置不恰当。
二是散。相关单位各自为战、单打独斗,缺乏统筹协调、整体联动,没有形成合力,特别是面对一些重点人通过网络“串通结社”、“抱团维权”等,正面声音的舆论场被负面声音挤压。
三是乱。在应对处置的过程中有时未能一开始就想到如何收尾,事实证据认定、依法打击处理、网上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等未能同步部署、落实,处置效果不理想。
会议强调,各级政法综治机构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中省市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从维护我国重要战略机遇期国家政治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面临形势的复杂性、紧迫性,深刻认识开展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尖锐性,深刻汲取经验教训,本着对党绝对忠诚、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坚强的意志,同心协力、迅速行动、主动出击,做到网络舆情第一时间发现应对,网上应对管控和网下发现处置结合,依法妥善处置和创新工作方法结合,扎实有序推进网络舆情应对和依法处置工作,以实际成效让党委放心、群众满意。
会议要求:
一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充分用好法律武器,敢于依法管理,严格把握政策、讲究谋略,要通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等措施,给社会一个强烈的信号,网络绝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的,都要负法律责任。
二要依法按程序加快相关案件的办理。各级政法综治机构在网络舆情应对和依法处置工作中,要指导、推动政法机关认真执行相关法律规定,特别对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案要案,要快侦快破,坚决依法予以严惩。
三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要切实增强政法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把舆情监测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建立完善网络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要做好舆论炒作风险评估,尤其是对重大敏感案事件,要全面分析研判,如有炒作风险的,要同时研究制定舆论引导预案,确保有备无患。
四要加强信息动态发布。要虚心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对反映的问题和质疑,及时核查,动态发布,耐心解答,说明事理,讲清法理。对反映问题核查属实的,要依法依纪查处“害群之马”,第一时间给群众一个“说法”;对内容不实或有偏差的,要第一时间做出澄清,客观平和地向社会各界说明真实情况。
五要加强正面宣传。要巩固好“根据地”,重视发挥好传统主流媒体的作用;要抢占“制高点”,加强对以手机、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的运用;要用好“看家宝”,政法系统自有媒体要冲破介质壁垒,充分借助新媒体资源的新空间,不断拓展自身的传播覆盖率和信息影响力。
六要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政法综治机构要建立扁平化指挥、整体协调联动的机制,协调各单位充分发挥各自的舆情收集优势,并及时通报、共享有关舆情信息,努力实现一家发现、大家知晓、有关部门共同应对的良好局面。
七要依法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律师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律师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要严格按照《律师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惩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要严格依法按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要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申诉难、执行难以及慵懒散拖、推诿扯皮等突出问题,坚持严格、规范、文明、公正的执法,杜绝执法不公、不严格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避免因猜疑、误解引发舆论炒作。
九要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各级政法综治机构要对因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推动有关部门及时化解,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落实对上访人员特别是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的教育、稳控、化解等措施,防止因信访问题引发舆论炒作。
十要开展互联网综合治理。按照综合治理的思路,推动落实手机和网络用户实名制,落实电信运营企业、接入服务企业、域名注册管理服务机构、信息服务企业和信息发布者等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引导网站网民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共同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