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视频直播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的庭审过程,市民通过手机、电脑等网络终端设备即可观看庭审过程。
直播前,该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庭审公告,公布案件相关信息。本案中,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谢某某、阳某某、周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或运输,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其中,被告人谢某某、阳某某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被告人周某某运输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此次直播庭审时长2小时,庭审现场5个摄像头全程记录庭审过程。与以往拍摄后在内网储存不同,这一次,这些画面信号全部接入微博页面。网友打开绍兴市中级法院官方微博@绍兴法院,就可以看到庭审的视频直播。
记者了解到,为了迎接12月4日宪法宣传日,该市两级法院均选取了典型案件,同步开展视频直播庭审。据市中级法院相关法官介绍,去年以来,该市两级法院运用文字、图片的形式探索在官方微博上直播案件庭审,此次通过视频直播庭审,以声音、视频的方式,真实呈现以庭审为中心的审判现场,是绍兴法院信息化技术推进司法公开的又一举措,对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