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东乐都司法局学习省委十二届十次会议精神

2015-12-07 15:43  来源:青海长安网

  近日,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司法局组织全体干部及党员集中学习省委十二届十次会议精神,学习时利用网络视频观看了省委书记骆惠宁的重要讲话。然后局长杨刚提出要求,全局干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体会议作为当前的政治任务,把握全会的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本单位各项业务统筹起来,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加强农村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丰富法制校园内容,创新法制校园形式,加强对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法制培训。认真做好“六五”普法验收工作。开展学法用法无纸化工作,通过网络学法平台,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水平,确保学法用法无纸化工作有序开展、深入推进。

  (二)创新形式和方法,每年计划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每个乡镇至少两期,全区性培训班至少一期。在各个维稳节点集中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指导全区各调解组织有效、及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

  (三)定期开展“两类人员”走访、回访,完善公益性劳动和季度计分考核工作。对考核达不到规定分数要求或日常监管表现差的对象该警告的及时警告,需收监执行的提请相关部门予以收监。在日常管理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到衔接环环相扣,逐一落实,加大“两类人员”技能培训和监管教育培训,规范审前调查程序,探索心理矫治技术的运用,扩大GPS手机定位监控覆盖面。

  (四)继续完善和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和公证服务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当好“参谋”。在各法律服务窗口继续推行便民、利民举措,全面执行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加大法律服务案件的质量评查,加大针对老弱病残、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力度。

  (五)深化“三基”建设的各项任务,继续推进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申报建设和办公设备的更换配备工作,多方争取落实基层司法所编制和人员,夯实基层司法所队伍和基础建设,为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创造条件。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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