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加大对宪法知识的学习,迎接宪法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举办了“国家宪法日”专题讲座。此次讲座邀请了自治区法学会相关负责人主讲,讲座内容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切实抓好刑法修正案(九)》。讲座从多方面详细阐述了建设法治社会的根本意义,解读了刑法修正案,以及如何在工作中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各类事务等内容。讲座使大家再一次明确了建设法治社会的必要性,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必须坚持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和宪法权威。此次专题讲座增强了政法委机关干部对宪法和法治运用的学习和领会,极大提高了广大干部的法治思维。讲座形象生动,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和启发性,赢得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政伟文)
责任编辑:王燕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