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12月6日上午,福建省交警总队、福州市公安局在福州温泉公园举办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全国交通安全日”大型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国交通安全日”影响力和知名度。
活动现场,主办方通过组织交通安全文艺演出、交通安全知识现场有奖问答、填写交通安全知识答题卡现场抽奖、交通安全咨询、设置签名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倡导通行规则、守法自律、社会责任、文明交通和公共道德意识。
现场还表彰了在此前举办的“安全畅通迎青运,文明行车我做起”为主题的百日交通无交通违法有奖评选活动中评出的10名车主,并授予“文明行车楷模奖”,发给每位获奖者5000元奖品。此外,现场还表彰了5名拍摄、举报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市民。
据介绍,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从11月上旬就已拉开序幕。活动期间,全省交通管理部门结合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集中宣传教育和开展《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宣传工作,通过策划电视访谈节目、曝光一批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组织学生安全知识大赛、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表彰一批文明交通示范典型,发放一批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宣传、利用公安“双微”发送《刑法修正案(九)》有关内容等形式,倡导全民抵制各类危险驾驶行为。(周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