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举办了“走近美丽乡村、体验生态检察”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省、市人大代表和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等人受邀到永春和德化实地考察生态检察检务。
在参观永春桃城镇丰山村的检察工作联系点和德化县戴云山自然保护区生态检察联络点后,省人大代表林贵兰感慨地说,检察机关在实现惩罚犯罪的同时,及时有效地修复和补偿受损生态资源,“办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挽救一个家庭”的“补植复绿”做法让她印象深刻。
“没想到检察机关把检务延伸到基层,更令人刮目相看的是,检务已经扎根家家户户了。”人民监督员代表黄志强说,在参观永春桃溪流域整治段时,他特意找了一户农家了解驻村的检察工作联系点对他们有何影响。村民告诉他,最大的好处是大家懂法了,不仅是了解生态方面的法律,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也学到不少。
记者从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更名后的生态资源检察部门将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所有犯罪案件都纳入受案范围。在坚持惩治与预防并重的同时,检察机关注重源头治理,完善服务保障机制。比如,各基层检察院结合地方实际,制定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服务“美丽乡村”建设、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等工作方案和工作意见,出台了一系列保护生态环境的司法服务举措,深入开展洛阳江流域、晋江沿海防护林、永春桃溪流域治理等生态损害专项预防。
此外,两级检察机关在林区、景区、水库、矿区等生态重点保护地设置检察工作室或联络点,将检察服务及监督触角延伸到生态最前线。如南安、德化、安溪等地检察院依托检察联络点、巡回检察等工作机制,深入基层开展生态资源保护专项下访巡访、控申接待、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工作。(黄雅珊 李新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