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全面启动轻罪速裁案件办理工作

2015-12-05 18:59  来源:贵州日报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自2015年2月起推行认罪速裁案件办理工作试点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近日,遵义市公、检、法等相关单位在总结红花岗区认罪速裁试点工作经验后,制定印发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此推动认罪速裁在全市进一步开展。目前,轻罪速裁案件办理工作已经在遵义市各基层检察院全面启动。

  “速裁”程序提高庭审效率

  “我对指控没有异议。”11月6日上午,在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庭,2名被告人依次当庭表示认罪后,法官随即宣判。该起刑事案件的庭审,用时不到10分钟。参与庭审的公诉人告诉记者,根据以往的开庭经验,若采用普通程序审理,该案的庭审时间一般都在一个小时左右,有时甚至耗时半天或更多。

  记者注意到,与以往的刑事案件庭审不同,此次庭审并未逐一举证、质证,且因被告人对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没有进行法庭辩论。

  据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根据现在红花岗区的操作模式,危险驾驶、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盗窃等案件事实清楚、可能判处较短徒刑期、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的,经被告人同意,可以适用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办理。作为遵义市首批试点刑事速裁程序工作的基层检察院,这已是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试点“刑事速裁”9个月来审理的第287起案件。

  “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在公检法司各个环节都简化办案流程,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办案效率,保障了对认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实体上和程序上依法得到从轻从快处理。”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张德胜处长告诉记者。而根据以往的刑事诉讼程序,即便是简易程序,至少需要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多的会花费半年以上。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义说:“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并不意味着办案质量降低,案件侦查取证及审查等程序并未有变化,如果发现证据材料、案件定性有问题等情况,公诉机关和法院将会取消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

  “软硬”配套力保司法公正

  “速裁程序,表面上看,是在简化,而实际上,在庭审所表现出来的简化之前,这类案件要经历更加细化的审查工作。”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杨滨检察长说。

  按照遵义市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规定,在起用速裁程序过程中,有三项重要内容,是要和犯罪嫌疑人精心说明和反复确认的:“你是否自愿适用速裁程序?”、“如果你认罪,同意公诉人的量刑建议,愿意适用速裁程序的话,开庭时就不再进行逐一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你有最后陈述权,公诉人会监督法庭保障你完成最后的自我陈述”、“你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在详细说明,反复确认后,若犯罪嫌疑人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公诉人按此程序继续审查。

  此外,为减轻办案检察官的工作负担,提高轻微刑事案件认罪速裁程序的办案效率,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还自主研发了认罪速裁案件办理软件,在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将认罪案件和不认罪案件进行繁简分流,缩短了办案周期。

  据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杨滨检察长介绍,近年来,随着该市刑事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司法机关“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在充分保障被告人程序选择、获得法律帮助、最后陈述等各项诉讼权利的同时,速裁程序强调被告人和被害人的有效参与,通过调解和解、量刑激励、法庭教育,敦促被告人退赃退赔、赔礼道歉,有效保护被害人权益,及时化解社会矛盾。适用速裁程序还大幅度缩短了轻微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审前羁押时间,当事人诉讼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据统计,自启动认罪速裁案件工作以来,仅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侦监部门就已受理认罪速裁案件289件308人,平均办案时限为5.18天,公诉部门受理认罪速裁案件222件270人,起诉193件235人,平均办案时限为9.2天,速裁案件审结率为98.5%,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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