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举办交通安全宣传日系列活动

2015-12-04 20:22  来源:福建长安网

  12月2日是全国第四个“122”交通安全宣传日,为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增强交通参与者的法治、安全、文明意识,形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携手共治交通环境、提升文明交通水平的社会氛围,福建省漳州市公安部门联合市文明办、教育局、司法局、交通局、安监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122”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月活动。12月2日是宣传月的第一天,该市在四个地方同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为2015年“122”打响第一炮。

  部门联动上街宣传接受咨询

  12月2日上午9点,漳州市区延安北路写着“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关爱生命,平安出行”的两条横幅格外醒目,一排桌子简单、整齐的摆放着,来自市公安局、文明办、教育局、司法局、交通局、安监局等六个部门的领导、业务骨干齐齐走上街头,为民众带来交通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在接受民众咨询的同时,向过往市民分发交通安全画册、书签、购物袋、功课表等于“122”主题宣传日相关的宣传材料,向民众普及《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倡导“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理念,全面提高民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签名承诺拒绝危险驾驶行为

  2日上午10点,在漳州市客运中心站,一场客运驾驶人安全文明签名承诺仪式拉开帷幕。原来,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龙文区政府等相关部门以及客运中心站一起,组织开展了客运驾驶人拒绝危险驾驶签名承诺仪式,龙文区副区长欧阳劲松参加活动并致辞。

  在客运中心站工作人员的组织下,客车安全员代表、客运驾驶人代表上台承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分享安全驾驶经验,倡导文明出行理念,并带领中心站全体客运驾驶人在“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承诺横幅上签字。

  与此同时,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还组织工作人员在活动现场开展广场咨询活动,回答旅客群众关于交通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问题,并向客运驾驶人和旅客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宣传《刑法修正案(九)》中“危险驾驶罪”的相关规定,使重点车辆驾驶人增强法律法规意识,自觉抵制危险驾驶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

  千人宣誓安全驾车文明出行

  2014年12月2日,漳州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正式启动,接收驾驶员学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2015年,漳州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投用一周年之际,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漳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负责人、全市驾驶人培训机构负责人、教练员、学员代表近千人参加活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交通执法统一行动督导组组长沐秋青到活动现场检查指导。

  活动中,驾驶人培训机构负责人、教练员代表、学员代表庄严宣誓承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并在印有“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的横幅上签名。之后,由漳州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讲解员带来宾在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向驾驶人培训机构负责人和学员代表分发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光盘、交通安全知识读本、书签、课程表等交通安全宣传品。

  空中互动 法律专家答疑解惑

  2日下午3点,设置在漳州市公安智能交通指挥中心的“92.7”交广直播间迎来了四位法律专家,他们是来自公安局、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专家,特地在“122”这天作客直播间,围绕2015年“122”交通安全宣传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向听众介绍2015年该市“122”交通安全宣传日活动情况。法律专家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与听众交流危险驾驶罪、变造、伪造驾驶证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让听众了解《刑法修正案(九)》与交通安全相关的法律条文。节目中,有不少听众打来电话咨询相关法律事宜,专家对听众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将活动推向一个高潮。

  在各地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日正如火如荼进行中的时候,市文明办组织50名文明交通志愿者,走上市区各主要路口,散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进行文明交通劝导,倡导安全出行理念,使交通文明意识深入人心。

  本次活动,共发放印有“交通安全宣传日”主题logo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邮简15000份,交通安全宣传挂图200套,购物袋、宣传册等交通安全宣传品10万份。(李立平)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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