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海市地处厦门湾南岸、九龙江出海口,素有“海滨邹鲁、文化之邦”的美誉,是中国水仙花之乡和闻名全国的“龙江风格”诞生地。在这片人杰地灵、风光旖旎的土地上,活跃着一支朝气蓬勃、文明执法的检察队伍。他们用忠诚践行着“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铮铮誓言,用公正赢得人民群众的称赞和爱戴,用过硬的本领护航着龙海经济社会的发展。
虽然案多人少事杂,办公场所拥挤,但龙海市检察院上下凝心聚力、迎难而上,紧紧围绕“两提升五过硬”建设要求,以创建“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为目标,忠诚履职,敢于担当,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3年以来,该院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78人次,集体获得市级以上表彰35次,在2013年、2014年漳州市基层检察院建设考评中均名列第一。控申接待室蝉联第四届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的“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驻看守所检察室多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依法履职立公信
执法不忘民生,办案提升公信。一直以来,龙海市检察院始终把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生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务,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的手段,积极开展维稳创安、打击腐败、化解矛盾、预防犯罪等专项活动,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亲和力。
2013年以来,该院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559名,起诉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872名。先后从严从重打击了冯某千等人阻挠重点工程建设系列案件,黄某成放火、故意伤害案,李某来故意杀人案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从而震慑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树立了检察机关有恶必惩的形象。
该院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在群众中塑造积极反腐形象。2013年以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02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600多万元。在深入查办原龙海市港尾镇格林村“两委”及业务人员集体贪污抢险救灾款案中,立案12人,涉案金额40多万元。现赃款已全部追缴到位,彰显了有腐必反的决心,保障了国家惠民利民政策的落实。
勇于创新显成效
龙海市检察院立足龙海的区位特点和工作特色,积极培育工作亮点。该院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零犯罪校园”,设立全省首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维权中心,构建了“家门口的维权站”,培育“人文检察”。同时,该院在漳州市检察系统率先拍摄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风筝》,该电影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全国检察机关首届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微电影评比获得优秀奖。
此外,该院还创建“一体化工作机制、专业化法律监督、系统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工作机制。先后开展了“生态修复赔偿”、“放鱼治污”、“公益诉讼”等活动,积极参加九龙江入海口湾内吊养清退整治工作、九龙江入海口红树林湿地保护法律宣传等活动,力求达到“办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绿水”的效果,培育“绿色检察”。在办理洪某等人向九龙江排放工业废水严重污染环境案件过程中,该院第一次以原告身份在全省率先探索检察机关针对水环境污染提起公益诉讼案,在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同时,促使其支付20万元用于修复生态。该做法得到省检察院和漳州市委的充分肯定。
心系群众促和谐
天下社稷,民心为先。为了更好地把检察职能往基层延伸,向百姓贴近,为大众服务,提升检察亲和力,龙海市检察院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选派两名年轻干警分别到东园镇枫林村、颜厝镇上洋村驻村挂职,协助后进村抓好村级组织建设;选派3名干警到九湖镇、颜厝镇,协助市委抓重点项目建设。
同时,该院还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组织干警定向挂钩65个村(居),开展“一村(居)一法律工作者”的惠民活动;组织85名干警深入海澄镇挂钩村慰问结对帮扶贫困户85户,累计发放慰问金10多万元,营造亲民形象。
此外,认真倾听群众诉求,积极回应群众期待,也是该院的工作重点。2013年以来,该院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64件,均妥善处理,开展办案释法说理256件次,均做到案结事了,构建社会和谐。同时,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维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先后向10名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8.3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该院在开展巡回检察走访过程中,了解到一起交通事故被害人的父亲郭某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肇事司机及其单位均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至今执行款仍未到位。由于家庭经济十分困难,郭某根多次到龙海、漳浦、漳州等地政府信访。该院主动下访、约谈,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并将申请材料呈报漳州市检察院、省检察院和省委政法委。从而帮助郭某根争取到了4万元救助金,解决了信访问题,获得了郭某根赠送的“匡扶正义,为民服务”的锦旗。
风静潮平,自当破浪扬帆;任重道远,更需策马扬鞭。龙海市检察院攻坚克难,在创先争优中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亲和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为建设“生态福建、美丽漳州”作出新贡献。(林志南 郑智伟 杨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