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贵州省各市(州、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公安厅交管局相关文件精神,从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中核查清理未注销驾驶证的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的数据,认真做好吸毒驾驶人数据的集中排查清理与告知工作,对吸毒成瘾未戒除的驾驶人驾驶证予以注销。未达到注销条件或是已戒断三年未复吸的,经核查禁毒网后予以恢复。
同时,各地将加强对申领驾驶证人员和机动车驾驶人是否有吸毒史及吸毒成瘾未戒除情况的日常核查,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重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