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成都举行,会议将持续到12月3日,会期3天半。
大会听取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遂宁、南充、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雅安、眉山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据了解,该《草案》一经通过,这13个设区市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将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四川省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草案)》、《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修正案(草案)》、《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养老服务业推进工作情况、关于四川省2014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结果的报告及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等。会议还书面听取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规定〉的决定》审查意见的报告,《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等。
同步新闻>>>
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2016年1月20日召开
11月30日从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了解到,省第十二届人代会第四次会议拟于2016年1月20日召开,会期预计5天。
建议此次省人代会的主要议程有:听取和审查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听取和审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的议案等。(宋锫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