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周口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理办公室、市司法局联合发出《关于在全市举办宪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12月1日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宪法知识竞赛活动。旨在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在全市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通知》明确此次竞赛活动的参赛对象为各县市区、市直及驻周各单位,市管各企业和大中专院校,各人民团体工作人员。竞赛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等内容。《通知》明确了竞赛活动的组织原则、竞赛形式、时间安排。竞赛活动采取分级组织,分级负责,层层选拔原则。市直各单位先行组织预赛,每单位选拔3名成绩优异者(必须有一名处级干部)参加全市竞赛。竞赛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2个小时。市一级竞赛考场设在市委党校报告厅。各县市区的考点由各县市区党校负责设置。12月1日下午15:00--17:00为全市统一竞赛时间。此次竞赛活动设集体奖、个人奖和优秀组织奖三项奖项。以表彰激励组织严密、成效突出单位和成绩优异的个人。
为保障活动顺利完成,通知特别强调,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通知指出组织宪法知识竞赛活动是加强宪法学习宣传的一项重要举措,是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的一项重要宣传活动。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指派专门人员负责,认真组织落实。二要加强学习,认真备考。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和竞赛活动,并组织好本单位学习竞赛工作,层层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市竞赛活动。各单位要以此次竞赛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宪法知识的学习宣传,加深干部职工对宪法的理解和掌握,增强贯彻落实宪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要分级负责,协同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协同配合,组织好竞赛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弘扬宪法精神,尊崇宪法,宪法至上的良好舆论氛围。
目前,此项活动正在有序运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