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1个地级市将全面铺开司法体制改革。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作专题报告时介绍,继深圳等4市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后,最近省委决定启动第二批试点,将全省其余17个市的中级法院和下辖两个基层法院以及广州海事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等全部纳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范围,并拟于近期召开全省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进行动员部署。
其中,最受关注的是法官的分流。实行法官员额制后,按照中央政法编制39%的比例,全省将多出3000多名法官。这些多出来的法官将去往何处?这是法院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郑鄂表示,广东将严守中央39%的法官员额红线,理顺审判权、审判管理权与监督权关系,全面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现在广东正在以主审法官选任为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突破口。深圳、佛山、汕头、茂名试点法院和省高院已基本完成主审法官选任,组建审判责任团队,并完成了法官助理及司法行政人员岗位调整,目前正在衔接做好首批入额法官的确认工作。
自2014年11月底以来,广东省按照中央政法委批复的《广东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在深圳、佛山、汕头和茂名4个市的中级法院、检察院及各2个基层院,开展四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改革进展
法院人、财、物省统管均已找到对策
郑鄂介绍,广东司法体制改革以省统管为契机,在着力解决改革试点中的关键性难题上取得突破,经过各方努力,对人、财、物等方面关键性难题已基本找到对策。
人的统管方面条件已经具备。广东省委组织部制定了省法院、检察院干部管理规定,已下发实施。总的原则是中基层法院院长由省委统一管理,初任法官和上级法院从下一级法院遴选法官由省统一遴选,两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委托市委管理,其他人员仍按现行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
财物统管方面准备充分。省财政厅制定了财物省级统管操作手册,做好网络连接等基础性工作,并组织试点市开展模拟演练,准备下发操作性落地方案。深圳市按照省委授权在市级层面统管两院人财物。总的精神是坚持统分结合,除基本工资等由省统管外,地方津补贴由地方财政负担;以购买社会化服务组建的政府雇员支出也由地方财政统筹。
职业保障改革方面共识加深。省人社厅制定了过渡期工资待遇保障方案,等待中央出台政策后按中央规定的标准补发相关待遇。深圳法院已经率先建立法官单独薪酬体系,并在省人社厅指导下起草了《深圳法院建立健全法官绩效考核激励机制试点方案》和《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建立健全主审法官绩效考核激励机制试点方案》。
追问
多出的3000多名法官将往何处去?
最受关注的就是法官的分流。近日召开的广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首届全体会议上,省高院副院长霍敏透露,全省现有11111名法官,按照中央政法编制39%的比例,全省法官员额将控制在7995名以内,这意味着,此次改革后全省将多出3000多名法官。这些多出来的法官将去往何处?这是法院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