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转段动员部署会,对专项整治工作整改落实阶段工作任务进行动员部署。
会上,全院干警集中观看了《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例警示录》,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彭唯良宣读了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方案》。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淑雅对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明确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全体干警都要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有明确而清醒的认识,围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规范问题,不断强化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大背景下,要明确权力越大责任就越大,不断提高严以用权的意识和能力,时刻绷紧依法客观公正行使权力这根弦,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
二、要明确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
各部门要按照我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方案》的要求,以及我院《司法不规范问题整改分工方案》所列出的问题,逐一完成好各项整改任务。部门负责人是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履行好岗位职责,认领本部门工作任务,整改工作不能空泛,要针对具体问题进行,要见具体的行动、具体的措施,具体的成效。要继续加强学习研讨,继续组织好法律法规和办案规范的学习,夯实法律基本功。
三、要明确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最终成果
在工作中要注重总结,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常态化,要思路清晰,突出重点,对司法活动中的薄弱环节加大力度,以对照检查阶段确定的整改重点问题为切入点,突出整治效果。对属于应当立查立改的问题,及时加以改正,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注意,对属于需要通过制度建设加以约束和规范的问题,除立查立改外,还要通过建立相关的制度规范来加以制约,进一步把检察权运行的制度笼子扎牢扎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