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铺就强检路 敢立潮头领新风
——河南省安阳市检察院科技强检工作纪实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对于安阳市检察院而言,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利器”,非科技莫属。
2001年全面启动科技强检工作;2004年建成第一家全国检察系统法医DNA实验室;2008年建成全省第一家地市院电子数据实验室;2010年建成全省检察机关第一家规范化司法鉴定实验室,建立了包括服务于办案的9个专业实验室;2012年以来,每年进行持续投入,不断加强实验室软硬件建设,形成了覆盖周边地市的司法鉴定中心……
15年来,安阳市检察院不断加强科技强检工作,开创了安阳市两级检察院“大技术、大融合、大支撑”的良好局面。“安阳技术”不仅逐步成为河南省检察机关一大亮点,更展现出检察机关与时俱进、敢立潮头的开明形象。前不久,在最高检主办的全国检察机关首届科技强检示范院的创建评比活动中,安阳市检察院获评“科技强检示范院”。
“安阳市检察院的科技强检工作一直比较靠前,形成了大技术、大支撑、大融合的技术工作良好局面,两级检察院技术部门在办理一些全省、全国有影响的大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安阳科技强检成为河南省检察机关的一大亮点。”今年10月28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蔡宁在安阳市检察院调研指导时说。
机制先行为科技强检提供保障
良好的机制是推动科技强检的重要保障。在科技强检的过程中,安阳市检察院始终将其作为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总抓手,坚持财力集中、队伍集中、装备集中、管理集中、战斗力集中的工作模式。在党组直接领导下,各项工作提需求,技术部门总牵头,统一规划、统一推进、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在组织领导、科学规划、部门配合、规范管理、应用融合等方面均形成了一系列全面规范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快科技强检步伐。
坚持需求优先,将检察工作需求作为科技强检主攻方向。把各项检察工作看作科技强检的市场,把检察科技看作科技强检提供的产品,坚持技术产品以检察市场为导向。技术发展规划、专业门类、人员配置、装备投入、业务培训、工作考核等方面均以检察工作需求为导向,即检察工作需要什么技术,就购置什么装备、开展什么专业、最终提供什么技术产品,科技强检成果不断转化为各项工作看得见的战斗力。
坚持重在融合,不断提升检察科技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把应用效果作为检验科技强检成果的第一标准。推进检察科技融入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融进每名检察干警的血液,科技强检在全面推进检察工作中得到不断提速。检察科技覆盖所有检察办公、办案、管理的全过程,为检察机关创造良好价值,形成了党组领导看得见、每个部门体会深、技术干部感觉好的科技强检成果。
持续投入建成一流办案基础设施
信息化浪潮席卷全球,也深刻影响着检察工作。为了以科技手段引领强检之路,2001年,安阳市检察院全面启动科技强检工作,此后,该院以办案需求为中心推进技术发展,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建成了一流的办案基础设施。
安阳市检察院始终坚持需求优先,应用导向,勇于创新,领先引领,面向检察工作求发展。2004年,制定了市县两级院创建标准,在全市开展了创建“科技强检示范检察院”活动;2005年,在两级院开展了“电子检务应用年”活动;2006年,制定了两级院《2006至2008年科技装备建设标准》;2010年,提出了“大技术、大融合、大支撑”的科技强检工作目标;2012年,制定了两级院《2012至2014年侦查技术体系建设标准》,开展全市侦查技术体系建设,规定动作率先做,自选运作创新做,推进科技装备建设始终走在全省乃至全国检察机关前列,先后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建成两级院局域网、三级专线网、视频会议系统、检察内部信息平台、检察公共信息平台、检察机关内部执法监督信息化平台、“两法衔接”信息化网络、侦查信息化查询平台、办案安全无线远程健康监护系统、司法鉴定中心等一流的信息化办公办案基础设施。2012年以来,又先后完成了二、三级专线网升级扩容、视频会议系统高清升级、“两法衔接”软件升级、检察统一业务软件上线应用、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三微一端”建设和升级、远程视频接访、远程视频提审等建设。同时根据办案需求建立司法鉴定和以高新技术为核心的侦查信息化体系。2004年建成第一家全国检察系统法医DNA实验室,2008年建成全省第一家地市院电子数据实验室,2010年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实验室分类建设参考标准》二类实验室标准,建成全省检察机关第一家规范化司法鉴定实验室,建立了包括服务于办案的9个专业实验室。2012年以来,每年进行持续投入,不断加强实验室软硬件建设,形成了覆盖周边地市的司法鉴定中心,除支持本市两级院办案外,每年还支持省市纪委、公安、法院及周边省市检察、纪委、公安办案几十件。
同时,市检察院总结规范形成技术自侦互相配合的“大融合”机制,突出办案,充分展现检察技术的“大支撑”效果。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检察业务科技应用的工作制度》、《关于电子信息类证据运用的规定》、《关于加强“侦、捕、诉、技”协作配合办案机制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技术手段与传统侦查手段的合成办案制度,不断推进深度融合。重视检察业务工作中的科技应用,近两年技术办案数量分别同比递增80.3%和39.7%。自侦案件技术参与率从20%提高到95%以上,其中大要案技术参与率达到100%,刑事案件技术性证据审查率从65%提高到95%。2010年以来,参与职务犯罪大要案705件792人,其中部级干部3人,厅级干部27人,县处级干部超百人,100万元以上大案61件,1000万元以上大案18件,参与办理了云南省原省委书记白恩培案件,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系统,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河南省烟草局系统贿赂窝案等有影响的案件。其中,深入运用各项科技手段查办的“河南省烟草局原局长郑建民受贿案”入选全国反贪侦查精品案件。在科技强检的强大支撑下,该院业务综合考核连续多年名列全省前列,2012年、2014年两次获得全省业务综合考核第一名,2014年8项业务考核6项进入全省前三,反贪、反渎均名列全省第一,全年所有业务案件上网率全省第一。
培育“铁军”一流团队助推科技强检工作
一流的办案设施离不开一流人才的支撑。通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专业科研攻关等形式,安阳市检察院注重培育“铁军”,建设了一支一流的科技团队。
为提高技术人员专业素质,该院大力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技术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上级或科研院校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县区院技术人员每年至少到市院进修一次,市院技术骨干一对一培训,提高技术办案实战水平;市院每年组织3次以上专业培训,请上级院、科研院校和装备研发公司的专家现场为两级院讲解授课,解决难题与疑惑。开展与本市技术工作发展密切联系的科研攻关,积极与科技局等相关部门联系协作,开展专项科研攻关,2010年以来,有“印文变迁特征研究”等4个项目进入全市科技攻关项目目录,成为科技部门立项支持的科研项目;积极开展小创新、小攻关活动,先后完成小创新、小攻关12项,一些技术门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这些技术大大加快了办案水平的提高,除支持本市两级院办案外,还支持省市纪委、公安、法院及周边省市检察、纪委办案80余件。开展技术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的相互学习培训,推进侦查技术化和技术侦查化的双向转型。
与此同时,加强团队建设,提高技术干部职业精神素质,通过经常性的团队文化、职业精神、职业规划等讨论,开展头脑风暴、思想碰撞,不断迸发出新思路、新建议。该院技术处连续十三年保持“全国青年文明号”,建立了全市检察系统第一个劳模工作室,涌现出一名荣获全国检察系统电子取证业务“十大标兵”称号的个人、全省政法系统执法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感动安阳十大人物、全市十大杰出青年等先进典型,有两人入选全国检察技术信息人才库。市检察院技术处处长王昆岐说:“个人成长是团队发展的动力,团队发展是个人成长的前提,为检察机关创造良好价值的使命已深入到每名技术干部心中。”
示范引领“安阳技术”影响全国检察机关
近年,在科技强检方面,“安阳技术”已叫响全国。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莫文秀,最高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时任反贪总局局长陈连福,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中心主任吴松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中心副主任幸生,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尹晋华等领导先后视察市检察院,对该院科技强检成效留下深刻印象并给予高度评价。
2012年5月,时任最高检反贪总局局长陈连福视察市检察院反贪侦查手段现代化建设工作,对该院科技强检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在全国反贪会议上特别要求各省院反贪部门都要到安阳参观学习。
2013年12月,高检院技术信息中心副主任幸生带领高检院技术信息中心各处室负责人一行6人,听取和实地考察了市检察院“探索技术发展新思路,开拓技术应用新局面”的做法和成效。幸生说:“在转型升级,深化改革的重要关口,我们组织庞大的队伍到安阳市院,通过看、听、谈收获很大,感触很深。安阳市应用技术手段查办案件的思路、做法、效果超出我们的想象。安阳市院的经验看得见,拿来可以用,是推动全国检察技术工作发展的宝贵财富。”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还作出了专题调研报告,向全国检察系统推广安阳市检察院的成功经验。2014年又邀请该院技术处长为高检院检察技术信息中心、3期全国检察技术培训班作了专题讲座,推广安阳市科技强检工作经验。
2012年以来,安阳市检察院技术处长王昆岐还先后受邀为河南省公诉培训班、青海省公诉培训班、河南省反贪反渎培训班、开封反渎培训班、新乡卫辉市院全员业务培训作专题讲座,介绍推广该市科技强检做法和经验。此外,近年,先后20余家省级院、300余家省内外市级院及基层检察院前来安阳市检察院参观学习“科技强检”工作。王昆岐还作为封面人物登上了由高检院技术信息中心主办的《检察技术与信息化》杂志,其事迹向全国检察机关推介。
安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常凤琳说:“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化科技强检工作,将机制建设作为关键核心,将检察办案作为推进方向,将工作实效作为检验标准,使检察科技成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推进器。”(张书锋 司明凯 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