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召开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工作推进会

2015-11-30 17:01  来源:四川法制报

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工作推进会召开

货车超限进高速 管控责任也要查

  11月25日,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工作推进会在眉山召开。副省长、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副组长邓勇在会上提出,要着力解决当前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中的突出问题,牢牢抓住重要环节,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向纵深推进。记者从会上获悉,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将守住“高速路”这个主战场,对严重超限5吨以上的货车予以严处,并追溯源头装载和路面管控的责任。

  两次约谈7市州政府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整治办主任曹代学在会上通报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眉山、广元、南充、成都等市与会代表作经验交流发言。记者获悉,2015年1至10月,在全省新增机动车84.7万辆的情况下,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同比减少20起,下降了34.48%;一次死亡5人以上较大事故同比减少4件,下降了30.77%。“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省未发生一起因货车超限引发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曹代学说。好的成绩来之不易,这与四川省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有关。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打破了以往各部门之间各自为阵,统筹不够,机制不全的被动局面,建立了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统筹推进的工作模式。同时,自上而下建立了问责考核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纳入市(州)目标绩效管理,省整治办、省政府督查室和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先后多次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两次集中约谈了7个市政府,强力推动了综合整治工作落地生效。

  守住“高速路”主战场

  邓勇在会上指出,按照省政府年初的安排,2015年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只剩1个月的时间了,各地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充分利用有限的时间,列出工作清单,明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整治工作的突破点。要抓住重要环节,严管高速公路入口和出口,对严重超限5吨以上的货车予以严处,并追溯源头装载和路面管控的责任,守住高速公路这个“主战场”。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抓好行业牵头和整治组织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并在年底前再开展一次全面督查。

  同时要补短板,各级整治办要强化辖区内高速公路入口计重设备“动改静”工作的督导,确保2016年3月底全部完成。省整治办要抓紧牵头制定《四川省道路货运源头装载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货车“双超”治理“属地负责、政府监督、行业监管,企业防控”的责任机制;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车架信息共享平台使用,加强“黑名单”及管理办法的运用,切实增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的意识能力。(蒋京洲)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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