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是为权益受到侵害或遇到法律问题的公民提供无偿法律帮助的专业服务活动,它与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住房保障等都同为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的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也曾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中要求,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近年来,贵州省各地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精神要求,以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为重点,全面探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措施办法,取得了积极进展和初步成效。
试点先行——全省各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序铺开
目前,贵州省已基本建成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有遵义、安顺、黔南3个市(州)和2个省直管县(市),其余市(州)正在建设、试点、谋划建设中。
遵义市从2013年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试点工作,制定出台了《遵义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遵义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标准》等文件,明确了工作原则、目标任务服务方式和保障措施等,在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乡(镇、街道)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在村(社区)依托人民调解组织和法律援助站设立法律服务工作室。
黔南州现已在全州12个县(市)建立县(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5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84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474个。
2015年4月,安顺市下发了《关于整合组建镇(乡、街道)法治工作机构的指导意见》,明确组建镇(乡、街道)法治工作委员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三个工作平台并规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有人员不少于8人。
目前,贵州省其他地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也在循序渐进地铺开,各地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推进和谋划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其中,贵阳市在考察调研基础上起草了该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即将提请市委、市政府审定印发;黔东南州委、州政府已经部署在2015年12月底前建成覆盖州、县、乡、村四级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州司法局的工作目标考核内容;黔西南州司法局研究起草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在基础设施比较落后的册亨县开展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铜仁市2015年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向边远地区延伸、法律服务向“干群连心室”延伸、人民调解组织向行业部门延伸“三个延伸”活动,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法律服务——健全网络推进城乡一体化
10月21日,贵州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省政务服务中心正式运行,该中心主要提供律师法律咨询服务、公证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咨询服务、法制宣传教育等五项服务。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吴跃表示,借助省政务服务中心这一平台,让贵州省公共法律服务更加贴近社会公众,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并努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融入政务服务,充分发挥省级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近年来,贵州省各市(州)、县(市、区)通过法律服务平台,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或者新建的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内设立市(州)、县(市、区)级法律服务窗口,依托(州)、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公办法律服务,通过派驻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和值守“12348”专线平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
其中,遵义市通过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依托政务中心普遍建立了法律服务中心,着力打造五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该市市级法律服务中心是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重要便民接待窗口之一,各镇(乡、办事处)通过依托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成立了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通过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站点等建立了法律服务工作室。
其中,该市务川县蕉坝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立后,由该村法治副主任常驻,并派驻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半月会利用一个赶场天到该工作室“坐诊”,现在已经形成了常态化工作机制。“我们村公共法律服务室的建立,让像我这样年龄大、文化水平低的人能够知道法律,了解法律。今后不管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家里儿女外出务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都可以随时来找他们。”
蕉坝村村民徐强说,公共法律服务室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乡亲们“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到法律服务,得到了大家的一致称道。
现在,蕉坝村的老百姓通常会利用赶场天顺道来该工作室咨询法律问题,工作人员现场为老百姓答疑解惑,并对提出法律援助申请且符合援助条件的村民提供法律援助。
据了解,法律工作室除了提供法律咨询,还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送法入户,协助调处矛盾纠纷等。不管是离婚、劳务纠纷,赔偿等法律服务,村民们都可以在这里找到专业的法律服务者提供帮助。
目前,遵义市已在151个乡镇(街道)、765个村(社区)启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设立联络员6185名,派驻律师377名,派驻基层法律服务工作454名,派驻志愿者680名,投入资金611.77万元。
据统计,2013年以来,遵义市各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累计为人民群众免费提供法治宣传6109人次、法律咨询30434次、帮助申请办理法律援助3273次、参与纠纷调处11002次。
普法宣传——创新模式更接地气更管用
贵州省各市(州)、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加深社会各界对法律援助工作职能作用的认识,增强相关部门支持配合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努力形成有利于法律服务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贵州省各市(州)、县(市、区)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政务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的强大传播能力,发布法律服务机构的服务电话和服务地址,提供法律服务信息和各类便民事项的查询功能,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以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法律服务在不同受众群体间的知晓率。
同时,贵州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努力创新普法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让普法工作更接地气、更加管用,打造贴近百姓生活、让市民喜闻乐见的普法产品。
2014年8月,省司法厅为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式,与贵州省电视台联合打造“人民调解大篷车”,将人民调解工作用影像呈现。该栏目通过真实展现矛盾纠纷现场调解的过程,达到普法宣传、调解纠纷、扩大影响的目的,有效提升人民调解制度的知晓率和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效性,也推动了贵州省普法宣传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人民调解大篷车”作为流动的调解室,组织律师、人民调解员及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修复社会关系,用一个个生动的案例和专业的调解工作,在为群众排难解忧的同时,让普法教育更接地气,以实际的行动来践行了为群众服务“最后一公里”的承诺。
2015年年初,贵州省发生一起医疗纠纷案,因患者在手术准备过程当中出现病情恶化,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应承担主要责任,给予巨额经济赔偿。院方则要求申请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而医患双方始终未能在该医疗纠纷案中达成一致。
在受理纠纷后,“人民调解大篷车”调解团队的专业调解员、医学专家以及律师在组织调解前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在调解现场,调解员首先进行面对面调解,根据双方的陈述找出了矛盾争执焦点,权威律师现场进行法律解读,并明确划分了责任。调解团队根据责任认定和国家相关的规定,对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反复耐心劝说,最终医患双方达成共识。
4月22日,通过“人民调解大篷车”调解团队近6个小时的不懈努力,在相关单位配合下,医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现场签署调解协议。
正是因为“人民调解大篷车”的及时介入,有效防止了一起可能引发的医闹纠纷,也避免本已遭受不幸的家庭带来二次伤害。现在,在“人民调解大篷车”里,类似的专业法律服务将继续为众多老百姓化解一桩桩矛盾和心结。
据了解,截至8月20日,“人民调解大篷车”深入贵州省各地,已调解矛盾纠纷60件,同步录制的《调解大篷车》节目已播出55期,收视率扶摇直上、名列前茅,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欢迎。
法律援助——延伸触角纾解民困
贵州省各市(州)、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情系困难群众,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使更多的困难群体切实感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便利、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将涉及困难群体的矛盾纠纷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0月20日,农户韦元富专程来到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向该中心赠送了一面写着“法律援助助三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鲜红锦旗,表达他对安龙法律援助中心以及承办援助律师的由衷感谢。
2015年2月,家住该县新桥镇龙洞村韦元富等50余农户与该县某粮食种养合作社签订《高粱种植及回收合同书》约定:秋收后合作社以最低保护价2.2元/斤回收高粱,如回收时市场价高于保护价,合作社按市场价回收。
可到了秋收之时,却迟迟不见合作社入户收粮。农户们经打听得知,因2015年粮价下跌,合作社以粮价下跌属于不可抗力、亏损太大等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不愿按约定保护价回收,而高梁不能久存,50余名种植户由收成时的喜悦变为焦虑。
9月28日,农户代表韦元富来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当工作人员了解到该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后,决定为农户提供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为农户维权。
次日,该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某律师事务所4名律师办理该案,他们花了两天时间走村串户,并逐户进行统计高梁的产量,根据统计到的数字,拟写了起诉状,代理农户申请人民法院缓交诉讼费。
10月11日,安龙县人民法院组织了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在援助律师据理力争下,合作社代表人自知理亏,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了一致协议,合作社以每斤1.7元之价格于10月15日至16日回收农户的高粱。
仅仅十余天,该纠纷就得到了圆满解决,这件事也在安龙农户间流传开来,大家都认为法律援助的确是为老百姓办实事,法律援助工作者是值得信任的百姓的贴心人。
据了解,黔西南州安龙县司法局针对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征地拆迁困难户、计生困难户、五保户、低保对象等弱势群体,扩大援助受理范围,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身份证明或经济困难证明的,采取“先行受理、事后补交”的人性化方式。对出行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的法律援助需求,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制定了《法律援助案件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操作规程》等制度,基层群众如需要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可就近到所在村居(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获取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诉累。
同时,安龙县司法局还实行法律援助服务“点援制”,把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信息向社会公布,由法律援助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案件需要,自行选择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作为辩护人或代理人。
截至10月20日,安龙县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47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42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301件,行政法律援助案件4件,接待来访群众720余人次。
人民调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民间矛盾纠纷
贵州省各市(州)、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以及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优势功能,深入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始终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在当前“人民内部矛盾凸显”的形势下,探索出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的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余庆经验”。
据悉,当前贵州省共有人民调解组织20223个、人民调解员106643人,其中专职13428人、兼职93215人,在2014年的调解工作当中,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60631件,调处180113件,同比均下降4.2%,调解成功率97.9%。
作为“余庆经验”的创造者,遵义市余庆县2015年以来深入开展大宣传、大走访、大服务“三大”活动和送法律、送政策、送帮扶“三送”活动,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工作的知晓率、覆盖率和群众对司法行政部门的满意度。
该县法律服务中心组织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法律“五诊”(座诊、巡诊、个诊、急诊、特诊)法律服务,通过上门走访、举办办法治讲座、调处矛盾纠纷等方式,由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公法团队人员,为群众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现场仔细倾听群众法律咨询并认真解答,积极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服务,确保将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维护地方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据悉,2015年以来,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累计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4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0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500人次,参与纠纷调处260余起,代理诉讼案件280件,办理法律援助348件。
开拓进取——力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新局面
2014年,在贵州省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部门的综合满意度评测中,评测结果为97.23%,较上年提高2.17个百分点,在政法机关中排第一位,高于政法机关综合满意度1.21个百分点,群众综合满意度稳步提升。取得如此成绩,是贵州省司法行政部门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结果。
“十三五”期间,贵州省司法行政部门将如何开拓进取,开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新局面?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作了回答。
依托当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良好的局面,贵州省司法行政部门在“十三五”期间将紧紧围绕建立健全符合省情、覆盖城乡、布局合理、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这一总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发展壮大公共法律服务队伍,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方式,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基本建成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
贵州省司法行政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省、市(州)、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五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据悉,预计到2020年,贵州省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强,服务改革发展的能力明显提升,移动互联网技术广泛使用,主要业务在网上线上办理,整体工作达到西部平均水平,某些领域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