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攀枝花市中院召开司法改革领导小组扩大会专题安排部署司法改革工作。市中院党组成员、部分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通报了全市两级法院前期司法改革工作的开展情况,认真查找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会议同时对《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司法改革工作台账》、《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明确司法职责和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及各区(县)法院拟定的司法改革试点方案作了逐一审核,提出了明确的修改和完善建议。
最后,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光旭强调,一是要进一步认识推进司法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推进司法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周强院长将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比作“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把司法改革提到很重要的位置。四川作为第三批试点地区,已在成都、乐山、巴中三地推进试点工作。我市虽不是试点地区,但也要提前谋划,要克服“等”的思想,早作理论和实践上的探索,积极推进制度机制方面的试点。市委年初也对司法改革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下达了目标任务,要结合实际逐项落实,确保年底圆满交账。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完善司法责任制的试点工作。落实司法责任制是确保司法公正的基本要求,是人民法院深化改革的核心内容,铺好了司法责任这块“垫脚石”,就能有效提升案件的质效。最高人民法院已经针对试点地区下发了《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要结合实际予以细化和落实,进一步抓好相关制度和机制的建设和完善工作,切实提升审判、执行人员的司法责任意识,切实推进严肃执法、依法办案。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司改领导小组原则性同意了司改办针对各试点方案的初审意见,针对个别的修改意见,司改办要及时向有关法院反馈,并督促其修改完善。各区(县)法院、本院各部门要做好试点工作的总结,认真查找分析试点中发现的问题,并定期报送试点工作的推进情况;司改办要和审管办一起主动沉下去,加强指导工作;办公室和新闻处也要全面掌握,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宣传和推广。(杨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