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两级法院登记立案工作运行平稳

2015-11-28 16:38  来源:山西长安网

  自2015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度实施以来,山西省大同市全市两级法院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权,立案工作整体运行平稳,秩序井然,“立案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截止到11月17日,全市两级法院共登记立案各类案件7828件,比2014年同期上升9%。

  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的司法改革举措之一。为确保立案登记制工作的顺利开展,真正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全市两级法院将推进立案登记制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突破口,从思想认识、人员培训、案件分流、责任追究等方面下手,开展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全力保障立案登记制全面实施。结合大同市两级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市中院出台了实施意见,规范了立案登记行为,加大立案工作监督力度。同时,全面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在立案服务大厅设立了导诉台、书写台、案件查询系统以及接待窗口和充足的休息座椅,印制了立案登记须知,为需要登记立案的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南;制作了一次性书面告知书和不予立案登记的案件的释明书,对不予立案的明确告知当事人原因或需要哪些补充材料;科学调整信访接待室、诉前调解中心等设置,健全案件分流和立审执等环节的衔接机制,进一步强化诉前调解工作,妥善处理新增案件纠纷。

  据介绍,立案登记制度实施以来,上升幅度大的案件主要是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行政案件主要涉及房屋征收和治安处罚两大类。到11月17日,全市两级法院共登记立案的7828件各类案件中,民事案件5041件,比2014年同期上升3.5%;行政案件236件,比2014年同期上升218.9%;执行案件共登记立案1455件,比2014年同期上升21.9%。可以说,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立案难”问题有了重大突破,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市中院的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将继续严格落实中央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的要求,积极应对登记立案工作“新常态”,着力完善登记立案工作,积极推动立案登记制度的贯彻实施,切实保障和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责任编辑:王燕薇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