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处理医患纠纷,为医院和患者搭建一个公正的协商沟通平台,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司法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于2015年4月30日挂牌成立了“黔东南州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州医调委”),借鉴先进地区做法,积极开展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成立黔东南州医疗纠纷工作领导小组,州委、州政府相关领导分任组长、副组长等职务,并将相关部门纳入小组成员单位,在州司法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卫生局相关同志负责。
二是落实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州医调委”聘任专职调解员3人,兼职调解员27人。调解员由律师、退休司法行政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以及退休医师组成,以确保和体现公平公正的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效果。同时州政府将医调委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15年经费预算为30万元,还安排了近3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作为其办公场所。
三是组建了“专家咨询团”,聘请法学、医学、法医学、心理学等方面的专家学者15人,作为咨询团成员。对疑难的医疗纠纷,结合医疗鉴定委员会鉴定报告组织专家对医疗事故会诊、对医患纠纷发生原因等进行分析并制定调解方案。
四是建立相应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调委会人员管理,确保调解工作能够、及时有效开展。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医患双方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
据了解,黔东南州医调委成立半年多来,共受理州级医疗纠纷案19件,属一级甲等医疗事故10件,调解成功19件,调解成功率100%。患方诉求赔偿金额330.30万元,实际调赔金额81.15万元,最终兑现额81.15万元,兑现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