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密云法院首次适用“2+3大陪审”模式审理案件

2015-11-28 15:13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现在开庭!”近日,在北京市密云区法院第四法庭,一场涉嫌妨害公务罪的庭审有序进行。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庭审的合议庭是由两名法官和三名人民陪审员组成,这是密云法院首次适用这种“2+3”组合的大陪审模式审理案件。

  2015年2月,赵某在河南寨镇政府某办公室长时间滞留,干扰了镇政府工作正常进行。派出所民警接警处置时,赵某辱骂、撕扯、抓挠民警,造成2名民警受伤。公诉机关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对赵某提起公诉。

  该案庭审前,审判长杜娟向人民陪审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针对相关证据听取了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并详细回答了人民陪审员对案情及相关法律问题的询问。

  庭审中,人民陪审员分别针对案件事实认定的关键问题对赵某进行讯问,并根据赵某的回答进行有针对性的追问,充分行使了人民陪审员的权利。

  合议庭评议阶段,审判长归纳总结了需要进行评议讨论的与本案定罪量刑相关的事实认定问题,3名人民陪审员首先就案件事实认定的相关问题发表意见,随后代理审判员与审判长依次发表意见,合议庭根据多数意见进行了案件事实认定。

  合议庭法官根据案件事实对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评议,1名人民陪审员提出了意见建议。

  最后,合议庭决定对此案择日宣判。

  据悉,2015年5月,密云法院被最高院确定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根据陪审制度改革要求,密云法院对人民陪审员只参与事实认定工作进行了积极尝试,此次是该院首次适用“2+3”陪审模式审理刑事案件。

  该院主管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院领导陈兴表示,今后,该院还将不断尝试其他合议庭组成模式,探索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事实审的有效做法,逐步拓展适用新陪审模式审理的案件范围,为人民陪审员改革工作积累有益经验,切实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刘向智)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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