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怀柔法院成立“司法诊所” 推出便民服务

2015-11-28 15:09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近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雁栖法庭在渤海镇设立的“司法诊所”正式成立,怀柔区法院副院长刘景文与渤海镇镇长孙逊共同为“司法诊所”揭牌。

  据刘景文副院长介绍,雁栖法庭下辖雁栖、怀北、渤海三个镇和雁栖工业开发区,共51个行政村,婚姻、继承、相邻关系等传统矛盾纠纷仍然占据较大比例,老百姓诉讼能力仍然相对薄弱,不会诉讼、不懂诉讼的情况还普遍存在。尤其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法庭受理案件数量激增,给法庭工作带来沉重压力。

  为了方便山区、偏远地区等交通不便地区人民群众诉讼,使矛盾纠纷及时得到化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雁栖法庭在渤海镇开设了“司法诊所”。

  从“巡回审判点”到百姓口里的“法庭门诊”

  谈起这个“诊所”的成立,雁栖法庭庭长孙吉旭打开了话匣子:“以前法庭有巡回审判庭、法律赶大集的形式,很受到辖区群众的欢迎。从最初的一张桌子、一条横幅开始,既‘兜售法律知识’,又传播了法律理念。但遇到刮风下雨,在露天开展法律服务还是不太方便。很多村干部都提议我们开办一个专门的巡回审判点。后来在一次巡回审判过程中,渤海镇的领导再一次提出了这个话题。当时我觉得还需要进一步调研,没有敢草率的表态。”

  其实,孙庭长担心的是,如果开设了固定巡回审判点,会不会因为承担过多的诉前任务影响法官的独立办案?一些调解不成的纠纷如果最终诉至法院,会不会让法官有了先入为主的看法?会不会有作秀之嫌?这种行为会不会让基层调解干部觉得反感?会不会加重法庭本就严重的“案多人少”矛盾?

  然而,在无数次的案件处理过程中,孙庭长发现了固定审判点开办的必要性:在雁栖辖区,不少案件类型重复,但法院裁判的示范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不少相同或类似案件重复诉至法院,浪费司法资源;不少案件由小脱到大,简单的案件最终复杂化,导致双方矛盾难以调和;老百姓法律意识还是比较薄弱,法庭个案问题的解决无法带动辖区群众整体诉讼能力的提升。

  正因如此,这个固定的巡回审判点最终在渤海镇开办试行。但由于房屋面积不大,很多农民过去化解纠纷好像去了一趟小门诊一样,而且巡回审判点的称呼对老百姓来说太过拗口,所以群众用自己的语言亲切的将其称作为“法庭门诊”。

  据介绍,这家开在老百姓身边的便民“司法诊所”在辖区就慢慢传开了,“诊所”里的“医生”,也针对辖区具体情况,推出了“五大特色诊疗法”。

  “坐诊”:一间小屋半天问诊

  “诊所”开办后,法庭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如何分配自己的时间问题。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怀柔国际会都的打造,作为APEC会议会址所在地的雁栖各种传统新型案件激增。现在法庭法官年平均结案量都在200件以上,“案多人少”在雁栖法庭也有体现。如何能在不减少法官的法庭办案数的基础上更好的发挥诊疗的作用?

  为此,法庭在2015年7月初设定了定时诊疗诊疗工作模式。所谓定时诊疗又称“周二工作诊疗制”。具体是将雁栖法庭划分为三个工作组和庭长值班日,将每周二下午规定为固定诊疗时间,由三名审判员和庭长轮流值班。保证每四个星期值班一次,并由内勤负责排班将值班日期和法庭内开庭时间错开,最大限度的减少法官工作量,减轻对于法庭案件案件审理的影响。

  同时,通过制定专门的章程,明确规定工作目的、诊疗方式、内容和纪律等。在诊疗内容上,法庭将群众咨询内容主要集中在百姓不太了解的司法程序性和诉前调解案件上,对于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不得发表评价,不得以诉前调解为借口干预或者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等。

  在进行法律咨询的同时,法庭还在“诊所”内进门处摆放《诉讼风险告知书》、《起诉书模板》、《常见旅游纠纷》等材料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据统计,活动开展以来,共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平均日化解纠纷7.3起。

  “巡诊”:一面国徽一日庭审

  没有现代化的设备,没有庄严的法庭,国徽下摆开桌椅就是法庭普通而温馨的巡回审判庭。“法庭来巡诊了”,每次巡回审判庭都会吸引村里的群众席地旁听。大家想知道“东家长西家短的事儿”法官是怎么断的,村里的事情法律的说法又是什么。

  所谓巡诊又被干警戏称为“出诊”,是指法庭对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或者行动不便的当事人进行案件巡回审判、调解、公开宣判等工作。

  王晨(化名)与王丽(化名)是兄妹俩,王家在1987年在宅基地上建房六间。建房时,王晨与父母在村民的帮衬下搭建房屋,而王丽负责大家的吃饭等后勤工作。后来王家父母去世后留下遗嘱将六间房屋全部留给了儿子王晨。但由于王丽和王晨妻子李霞(化名)姑嫂关系不对付,加之王丽认为父母偏心,所以不同意父母遗嘱方案,为此兄妹二人多次发生了争吵,甚至还在村口发生了斗殴事件。村里的干部对此更是一筹莫展。最终,案件经“诊疗”后诉至了法庭。

  这个案件很具有普遍性。在当地农村家庭建房是常态,在建房过程中往往是“举全家之力”。加之由于历史久远,家庭成员建房的出资很难细化。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房屋的升值,涉房屋类争端不断增多。尤其在当地农村,房屋留儿不留女的思想还普遍存在,所以此类案件的裁判具有很大示范效应。为了让大家理解其中的法律规定和村规民约空间,法庭决定就该案进行巡回审判,充分发挥案件的裁判作用。

  开庭当天,很多村民老早就来到了“临时法庭”。法官在法庭上详细询问了双方的诉求和事情的来龙去脉。法官首先肯定了父母有通过遗嘱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

  同时,法官也向王晨表示,当时家庭建房时王丽也已经成年,而且通过做饭保障后勤等方式为建房工作进行了分担,所以这个房屋应该有作为“建房人”妹妹的份额,父母不能处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

  在法官的调解下,兄妹二人当场和解,王晨当即表示愿意将南侧一间房屋交给妹妹,并欢迎妹妹回家多住住,修补为了房屋冰冻已久的亲情。

  案件的裁判在村里引发了巨大的反响。据村干部所言,不少老人现在对于财产的分配更加开明,对于亲情的维护更加睿智,对于女儿的权利也给予了更多的照顾。

  “这种案件我们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也不如法官来村开一次庭,这堂课上的生动,给我们工作帮了大忙了。”该村村干部不无感慨道。

  “回诊”:一桩案件数次回访

  “农村好多事情在法庭上说不清楚,更多的时间要花在法庭外,尤其是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更就是一个多跑腿、多动嘴的过程。一句话,琐碎才能出和谐。”说起“司法诊所”开办以来的感受,孙庭长不无感慨的说。

  孙庭长的感慨主要源自于法庭“回诊”中的酸甜苦辣。所谓“回诊”是指对于一些特殊案件,在处理完毕后法官还要通过回访、电访、巡访等方式进行后续跟进,以保障矛盾的最终化解。

  老张和刘老头是多年的老邻居,后来双方因为张家果树树枝长到了刘家而引发了的矛盾,两家人从此关系恶化。随后,刘家在自己家门口堆放了大量的木材,堵住了张家出行必经道路,老张一家必须绕道才能出门。为此,两家人闹到了司法诊所,在赵成杰法官的调解下张家修剪了树枝,刘家也清理了木材,让开了通道,矛盾暂时化解。但是,后来两家人仍会时不时产生一些矛盾。一有争吵,老刘头就堵住张家的路,赵法官就要上门调解。后来,在两人村里开设巡回审判过程中,如果有空余时间,赵法官都会惯性的来两家看看,做一下调解和预防工作。常年累月下两人习惯性的会在矛盾发生后找赵法官评评理,“现在赵法官的话在我老伴那比我的话好使,这么轴的人就信赵法官,而且和赵法官打交道多了,现在老板特喜欢看法制节目,没事还要点评一下,还真说个八八九九的,不服不行。”谈起这几年与赵法官所打的交道,张老太如此说道。

  一桩案件可能要跑上几次,一个事情和法条要反复的说上几遍。为了缓解法官路途上的压力,法庭为“诊所”配备了值班电话,一方面可以让大家通过专线的形式进行法律咨询。另外一方面,也给法官电话回诊以方便,减轻法官的工作压力。为此,法庭还设计了联系卡片,并通过村委会分发到各村,保障沟通的通畅便捷。

  据统计,现在已经发放诊所联系卡700余张,涵盖了法庭所辖所有村落。

  “急诊”:特殊季节加班疗诊

  “是咱们雁栖法庭吗?我们在农家院的住宿环境和他承诺的不一样,我可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来这边乘坐黑车时他们有宰客行为,咱们法庭管这事情吗?”金秋九月旅游旺季的一天,司法诊所里收到了所里询问旅游问题的好几通电话。更好的处理这类纠纷,不但有助于缓解法庭的工作压力,而且可以更加有力的维护怀柔旅游城市的正面形象。为此,法庭决定在旅游旺季的九月到十一月,临时开设旅游季节周末“专项诊疗”,这也是法庭正在探索“急诊”工作模式的一个缩影。

  所谓“急诊”是指法庭根据实际情况,对于具有典型意义的类案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庭或者“加诊急疗”的方式进行解决,最大限度的发挥法院裁判的示范作用,解决典型纠纷。

  李超(化名)在怀柔当地上班。九月底,李超邀请在市里的几名同学来怀旅游。旅途结束后,李超在当地一家饭点宴请同学并喝到醉酒。酒宴散后,李超拨打电话找来代驾司机。代驾司机见到李超后表示,由于处于旅游旺季,需要支付双倍的代驾费用,李超借助酒劲表示同意。酒醒后,李超认为自己遇到了黑代驾,并找到了代驾司机王新(化名),要求其返还代驾费用。一言不合,两人决定找法官辨个“真伪”。

  类似的纠纷在旅游季节并不少见。旅途中的纠纷、履行合同争议等等,每年旅游季一些繁杂的旅行纠纷就会涌入法庭。尤其雁栖法庭所辖辖区内知名景点众多,红螺寺、慕田峪长城、青龙峡、雁栖湖等,这些声誉在外的旅游景点每年都吸引着成千上万的游客,成为北京地区有名的旅游胜地。随着APEC会议的顺利举办,屹立在雁栖湖畔的“日出东方”更是成了北京兴起新的旅游景点,“会都游”更是成了2015年时髦的旅游词汇。当然,旅行过程中由于沟通不畅和视角不同产生的纠纷也随之产生。

  例如上述案件中,王新表示旅游季节由于人员紧张和成本提升,适当提升价位很是正常。而且自己已向李超明示,所以双方已经形成了合同。但李超认为,王新是利用自己的醉酒状态。同时自己当时已经丧失了表达真实意愿的能力,所以口头合同应属无效,自己给付必要的劳务费即可。双方当即在“诊所”里吵了起来,还引来了不少人围观。有人认为,自己同意的合同必须履行,而且本身也没有几个钱。有人认为,醉酒的话算不得数,支持李超给付劳务费即可。

  当时值班的正是雁栖法庭副庭长赵成杰。赵法官了解了案件来龙去脉后,耐心的进行了调解工作。赵法官表示,与一般合同不同,酒后代驾服务面向的对象就是醉酒的群体,醉酒人所订立的代驾合同应属有效。但是本案中,李超在严重醉酒后对自己行为性质和后果已经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判断能力,而且合同价格与正常价格有明显的偏差。从旅游城市形象和行业形象考虑,这份高于实际付出劳动价值的合同有一定瑕疵的。最终,在赵法官调解下,王新当场返还王新超额代价费150元。同时,赵法官还建议代驾公司在旅游旺季时重新印制名片,将时节变动导致的费用增加进行明示,防止醉酒后由于价格波动产生纠纷等。

  “表面上看,‘加急门诊’确实增加了法官的工作量,很多时候需要牺牲大家休息时间。但是,它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纠纷进入法庭的压力。而且我们的干警也很支持这项工作。今后还需要进一步探索以取得更大的成效。”孙吉旭庭长说。

  “专诊”:分类纠纷治病开药

  在工作中,孙吉旭庭长发现“法庭诊所”虽然可以将很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取得不错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是某些案件仍然重复的进入“诊所”或者法庭。同时,各种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对于法官的案件专业性要求也变得越来越高。

  为此,法庭根据审判组的专长和在辖区内具有典型作用的特定类案设计了专家门诊制度。具体包括:涉及房屋不动产和相邻关系纠纷的案件;离婚、继承、赡养、抚养等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人身损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以及农村建房纠纷案件;土地流传纠纷案件;涉及“三农”案件;当事人在统一集体、学校、社区、企业等身份关联类案件;具有较大影响力、具有教育意义或者典型法制宣传意义的案件;新类型案件。

  法庭根据工作专长,将前七类案件划归为四个审判组,进行专题研究,并形成相关典型案例。同时,对于第八类案件设定“庭务会诊模式”,由庭长主持集体讨论。

  为了将效果最大化,法庭每季度与该镇党委、人大交换一次工作意见,与该地区政府及其他职能部门进行工作协调,通报典型民事纠纷类型以及各类案件的审理情况,向相关部门提交法庭开设的“药方”,促进相关部门工作更加有序合法的开展。(刘向智)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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