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检察院“四个突出”加强机关党建工作

2015-11-27 16:20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加强党建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当前党建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深入分析党建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紧密联系检察工作的新变化和新要求,改革创新,联系实际,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一、党建人才要配强,角色要求突出“精”

  院党组负责顶层设计,机关党委负责方案制定,各党支部负责落实。党建工作的开展最终还得依托人才。首先要加强专职党务人员的分配与管理,使党建工作得到持续性的运行与开展。其次要加强对支部书记的管理。一个党支部作用发挥的好坏,党支部书记是关键,要加强支部书记人才的配备,提高支部书记的党建专业化水平。

  一要注重把政治过硬强、作风优良、业务精通、品德高尚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党支部书记岗位上,使其真正发挥好"领头羊"作用。

  二要注重提高党支部书记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尤其是党务工作的能力。通过举办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外出交流锻炼等多种有效途径,促使党支部书记不断思考新形势下加强机关党建的新方法和新措施,激发他们做好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使党支部书记既有压力,又有动力,考核的结果与年终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挂钩。

  二、党建工作要找准点,作用发挥突出“实”

  党建工作要以主动服从、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这一中心,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过程中创造性的开展。这样工作才会有舞台、有作为。

  一要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检察工作发展为目标,结合检察职能和支部实际,找准党支部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尽可能地使党支部建设的形式和内容贴近党员干警、贴近检察工作。

  二要围绕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深化创先争优活动,鼓励竞争,鼓励先进党组织的涌现,树立检察机关和党员干警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党建方法要创新,形式新颖突出“活”

  一要创新党员学习培训机制,不断提高党员培训的质量。要将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业务学习与理论学习、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党员教育手段多样化,并充分利用市院、区县两级资源,设计符合党员发展要求的课程,寓教于乐。

  二要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做好凝聚人心的工作。党建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要针对新时期党员干警的思想状况、工作作风等问题,制定思想政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建立健全定期谈话、交流座谈等制度,达到思想统一、认识到位、力量凝聚,拴心留人。

  三要创新组织生活,夯实党建工作的基础。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做到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记录规范。支部组织生活除了开展一些基本的学习活动、支部会议外,可根据检察工作重点、社会关注热点和群众关心焦点等内容进行交流讨论,开拓思路,活跃气氛。

  四、党建制度要健全,贵在坚持突出“恒”

  制度行之有效,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才能真正避免党建工作被弱化的状态。

  一要更加注重“党支部建设百分考核”制度建设,将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将考核成绩与支部和个人评选评优相结合,以考核促创新、以考核促工作、以考核促发展,实现党支部工作与队伍建设、业务工作目标一致、制度衔接。

  二要更加注重“一岗双责”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党支部书记抓业务、带队伍的责任,促使其率先垂范、敢于担责,真正成为党员干警的“主心骨”和“领头羊”。

  三要更加注重“民主生活会”制度建设,定期召开支部民主生活,积极开展党支部书记定期汇报工作,倾听群众意见,强化民主监督。

  四要更加注重“党务公开”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确保发展党员、评选先进等事项的决策过程、决策结果以及落实情况公开、透明。

  五要更加注重“先进典型挖培树宣”制度建设,时常深入业务一线、深入党员干警中,及时挖掘在服务大局、公正执法、化解矛盾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并结合个人特点和形势需要,从学习培训、岗位交流以及评先评优等方面进行适当倾斜,研究制定一套培养、树立和宣传典型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典型辐射带动作用。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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